抓学习 做实事
多措并举司法为民创建特色服务品牌
近年来,呼中区法院党总支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抓住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等活动的契机,以“学习”为基础,抓“争创”为着力点,突出“做事”的关键,立足“创新”为工作目标,把党建工作和司法为民相结合,创建特色服务。
一、抓住“学”这个基础,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在保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等活动的内容,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九大”报告、习总书记对我省三次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对《宪法》、《党章》的学习,并开展“以考促学”活动,党总支主动引领各支部快速掀起活动热潮,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6次、考试4次,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再现新成效。
二、抓住“创”这个着力点,整体推进品牌升级
按照呼中区组织部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统一规范标准,更换制作制度图版、标志标识、党务政务公开栏、学习园地,购买了电教音响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购置图书3千余册,充实到阅览室中,不断推动软硬件设施建设上新的档次,建成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让党员阵地发挥“一室多用”的综合效能。不断加强党务内业,所有开展的学习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材料都进行统一装订,规范化归档。
三、突出“做”这个关键,真正把党建工作和审判相融合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班子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进一步增强了班子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相融合,以党建强队建促审判,2018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1件, 结案120件,结案率为99.17%,审结刑事案件11件,判处罪犯11人。对2名罪犯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5名罪犯依法判处缓刑。罚金执行32万元,已上缴区财政。落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多种方式深入广泛宣传,专项斗争活动落到实处。审结民商事案件67件,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妥善审结权属侵权类纠纷,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43件,总标的1046.62万元,执结案件42件,通过宣传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人,司法拘留1人次,罚款5万元。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力地捍卫了司法权威。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院庭长办理案件占所有案件50%以上。
四、立足“新”这个目标,司法为民活动有特色
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文明单位创建、便民服务相结合,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充分体现党员“为民”这一根本:一是走出去,送法服务进基层。2018年,共组织党员干警先后走访了呼中镇第三网格、军营、学校、社区、企业等共16次,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迎进来,让群众感受热情服务。健全立案服务制度,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一次性告知来诉人员诉讼要件,让群众“少跑腿”。增设诉讼服务便民箱,为当事人提供纸笔、复印、矿泉水、雨伞、急救药品等便民用品,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区直机关“十佳服务窗口”。特色服务的创新,体现了党员干警服务群众的作用。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常态化,全年累计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教师学生、社区群众、森警官兵等共计580人次走进法院,感知司法、监督司法。在黑龙江省法制报上发稿20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动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六一”和九月份开学期间,两批次邀请一小学生参观法院,并开展法制课堂活动,同时,开展了贫困助学活动,为贫困学生送上书包和学习用品;在“七一”和“宪法日”举行了重温入党宣誓、法官宣誓仪式;为纪念八一建军节,院法警队党支部与森警部队开展“双警”共建,组织大比武活动。
2019年区法院全体干部职工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及十九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继续学习《宪法》、《党章》、《条例》、《准则》等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开展“贫困助学、法制宣传、送发下基层”等常规活动;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进一步开展党员连心活动、结对帮扶、带案下访等特色活动,转变党员队伍观念,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