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技术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2018年上半年,在我院党组坚强领导下,技术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找准立足与切入点,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现将技术科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以来,院党组多次下文,要求各部门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技术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国锋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西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学习了区院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要求政工科参照研究,并结合实际拟定出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审定后下发全县加以贯彻落实。
会议确定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国锋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党组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此外,还确定了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例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定期研判、通报全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强化政治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今年上半年,技术科认真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检察长讲党课、集中收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形式,不断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检察干警责任意识,提高干警政治鉴别力控自力,达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上半年,技术科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项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抓实,集中体现在极少部分检察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半年,技术科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更加深入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先进典型人物学习为契机,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检察宣传工作促发展,以意识形态强监管,努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高度,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建设法治林西和美丽生态和谐小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