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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财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1-23 07:36:45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社保所工作总结

***社保所工作总结

***社会保障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及全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要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提供优质服务,规范业务经办,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打造和谐常村,并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一、人力资源和再就业工作

我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我乡造成的就业影响,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作用。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

截止目前,积极组织技能培训会四次,培训人员***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以内。劳务输出***人,占计划任务的***%。其中有组织输出***人,实现劳务收入***亿元;完成特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人,消除“零就业”家庭**户,帮助**人实现就业,做到出现一户清除一户,动态清零率实现百分之百。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本乡工资制度改革,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额完成了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并为企业退职未参保对象的***人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号文件精神,我县已列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县。从***年**月起,发放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城乡养老制度的建立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常村乡党委、政府把试点工作当成最重要的惠民工作来抓,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专项动员、专项安排、专项落实。

截止目前已为全乡***岁以上的***人完善录入了个人信息,申报了养老金待遇;动员***周岁***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已收交养老金***万元,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信息录入工作已准备就绪,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老有所养,使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得以充分落实。

第二篇:社保工作总结

医社保工作总结

我院在市医社保局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赣人设发

[2014]16号和社医[2014]06号文件精神,履行协议,服务群众,保民生、惠民利,讲信誉,重实际。为新一轮卫生改革,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出了新的成绩。现将2014年医社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 医社保工作管理

(一) 成立了医社保领导小组:

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每月召开医社保工作例会,强化制度管理,把医社保政策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对存在问题及时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做好医社保政策宣传,使医务人员和群众熟悉掌握医社保相关政策,减少医社保工作纠纷。

(二) 设立医疗保险投诉台,公布本单位联系电话,自觉接受

群众监督。

(三) 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单独设帐,按时上报有

关数据。及时报送各项报表,送审清单明确诊断,对个人自付项目有标识。

(四)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100%

二、 医疗费用

(一)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收费标准,没有擅自提高收费白

标准,严禁虚开、多开、分解、重复、多项收费、乱收

费现象。对检查、治疗、药品各项目录收费标准与参保人员公布公开。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明细清单。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医社保费用支付有关规定。药品费用小于65%之内。住院病人自费率控制在总医疗费用10%左右。参保人员住院人均费用同比增幅低于5%左右。

(一) 配专业人员主管医社保计算机系统。计算机操作人员和

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经专业培训上岗。软件和硬件与医保经办机构系统匹配,时适连接:计算机录入信息无出错,经常接受医社保检查。

三、 医疗保险用药管理

(一) 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新目录,药品质量合格,不销售

假药。综合备药率70%。

(二) 医疗保险用药急性病3天之内,一般疾病在7日内,慢

性病控制在10日内。每张处方同类药不超过2钟。

(三) 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对于限定2类药

品使用个人先付30%费用。合理使用抗生素。

四、 门诊医疗服务与管理

(一) 公布医保就诊流程,设立医社保挂号,收费,取药专用

窗口。

(二) 首诊医务人员认真核对人、证、卡一致性,发现冒名顶

替就医患者一律扣留保险证件,并及时报告医社保办。

(三) 严格执行门诊外配制度,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外配处方

手续。

五、 住院医疗服务与管理

(一) 住院病历诊断与记录和用药一致性。住院严格掌握住院

指证、入院标准、入院时间与前一次入院时间距离间隔在20天至一个月外,无冒名顶替住院,不开搭车药,住院痊愈或好转一律出院,出院随带药品普通病人6日,慢性病人15日左右,平均住院日期21天左右。

(二) 不做重复检查和重复治疗,无伪造涂改病历,住院病历

完整,规范保持15年,出院与入院诊断符合率90%。 2014年我院被评定a1先进单位,为了加强医社保工作管理,保持我单位先进性,认真执行医社保有关政策,团结奋斗、努力开创,为振兴我市医社保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三篇:2014年社保工作总结

2014年社保工作总结社保股

2014年我县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工作成绩

1、完成五项社会保险费收入12386万元(1-11月),占全年市定任务的83.8%。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稳步增长,完成了考核目标,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要求落实做实个人账户配套资金50万元。

2、向上级争取就业再就业资金1407万元,给予就业培训补贴230万元,给予创业培训补贴50.4万元,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8万元,给予社会保险补贴824.5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75.7万元,帮助全县3300 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6200名。

3、落实城乡低保配套资金493.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 277.2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216万元,保障了 1.2万名城市困难居

民和2.3万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缓解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压力。

5、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配套资金72.8万元,推动了城镇医保制度的建立,全县共有65368名城镇居民参加医保,其中

1.2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6、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588.42万元,国家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平70元提高到80元,全县农民实际参保人数达到 735522人,参保率达到 94.5 %。

7、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8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 49 万元,对 2400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帮助全县8005名农村五保户免费参加新农合,对18118名农村低保户、4581名优抚对象每人补助10元参加新农合。

8、落实计划免疫经费 60万元、血防经费7.65 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 8.5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2.3万元,甲流防治经费10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152万元,农村改厕资金20万元、中央投资40万元对1000座农村厕所进行了改造,全面推动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9、拨付救灾救济资金274.06 万元。本级配套52.2万元对全县150户无房户按每户1万元给予了建房补助。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预算和征管,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执行有力。

2、积极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工作,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

3、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政策待遇的落实,按规定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提标工作。

4、切实做好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到位。

1、及时调整社保对象待遇标准,确保按政策落实到位。譬如: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及时按政策调整,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及时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按标准发放到位;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按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2、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切实推进就业工作。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以社会保险补贴为重点,

切实抓好“六补两贷”政策的落实,2014年落实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824.5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2.16万元。

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落实社保配套资金。加大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市、县政府承诺的各项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2014年本级财政落实社会保障配套资金7551.3 万元,比上年增加1327.95万元。

(三)健全完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4年,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88.42万元。同时,农民住院的补偿比例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疾病住院补偿比例从2014年的29.7%提高到了45.37%。元至11月,全县共有 17.63万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 6406.9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

7.96万人次、金额 184.76万元,住院补偿 4.9万人次、金额 5293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城乡低保制度规范运行,农村低保实现扩面。目前,全县享受城镇低保的共 1.2万人,月发放低保金172万元,人平143元,比去年人平128元提高了15元。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 2.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近5000人,月发放低保金121万元,人平52元,比去年人平45元提高了7元。

3、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14 年1 月 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有6.5万人参加保险 。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及1953年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

退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落实;三是对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贴。

4、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重点帮助城乡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敬老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5、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支持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城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公共用药和食品安全。

(四)加强资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完整。

2、规范社保资金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拨项目单位账户,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或抵扣;实行职业培训券制度,

对经开班核实的培训人员,由财政、就业两家共同核发培训券,不符合条件的不发培训券,没发培训券的不予培训补贴。

3、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惠民资金统一实行县级统发的要求,社会保障资金如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五保供养资金等,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统一由县级财政直达个人账户,接受社会监督。

5、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各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资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社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工作在全股同志的紧密配合和团结协作下,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资金流量大,有救灾救济、优抚、城市及农村低保、养老、卫生、再就业等多种专款,并且这些专款政策性较强,必须严格按政策要求使用,目前对政策的把握和运用还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熟悉。

2、特殊人员医药管理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第四篇:社保所半年工作总结

乌兰木伦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2014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乌兰木伦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全旗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劳动关系为突破口,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就业培训为重点,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保证,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动力,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统筹城乡就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市、旗两级下达的劳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促进乌兰木伦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上半年的工作实绩

1、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截止到6月底,全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2人,占目标任务的 52.2%,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450人,占目标任务的52%,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人数为1089人,占目标任务的55%,完成引导性培训545人,创业培训5人;占目标任务的54.5%;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50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00人。培训后鉴定率达到95%,就业率达到100%。

2、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建设

截止目前完成农村居民养老保险143人,上缴保险金

8762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45人,上缴保险金435104.20元。完成农村居民医疗保险13433人,上缴保险金40299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784人,上缴保险金23490元,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其中低保152人、残疾人15人、零就业家庭人员5人。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完成104人,上缴7812900元。

3、劳动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果

到目前为止,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近35家,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19起,涉及农民工236人,涉案金额达2014680元,补签劳动用工合同达3826人,结案率达100%,进一步加强了劳动维权力度。

二、半年以来的工作重点

1、加大培训力度,为实现就业再就业奠定了基础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按照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有关加快发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的要求,我们将立足现有条件全面加强培训工作。重点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提高企业在职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新生劳动者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综合职业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广开就业门路,拓展就业岗位,截止目前已举办了计算机、维修电工、餐饮等不同工种的职业培训班,引导性培训农牧民545人。

2、加强就业服务,广开门路促就业

(1)、开展了全镇范围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和失业人员登记工作。对本镇失业人员底数摸清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就业状况,进行跟踪服务。并针对大中专毕业生文化层次较高、就业观念新、就业面广等特点,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所的作用,帮助协调神东分公司、煤制油公司等镇辖区的多家企业为60名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

(2)、为再就业提供全程服务。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行公共就业服务。发挥职业介绍所的作用,加快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搜集管理工作,掌握住镇298企业的空岗情况和人才需求情况,及早组织培训企业所需人才,实行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按照企业岗位空缺情况,为企业及时提供所需人才,为全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及时、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

(3)、加强农村人口转移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完成转移农牧民408户1111人。

3、加强劳动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维权力度不断得到加强,为全镇的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截止目前,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主要围绕打击非法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了四次大检查,并对镇辖区所有建设领域施工单位的民工居住处所,悬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牌,进行长期监督,使广大农民工能够踏踏实实的工作,为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榜样。

总之,我们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要求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我们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团结拼博,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廉洁奉献,努力开创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使我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乌兰木伦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2014年6月30日

第五篇:2014年社保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到6月底,全区帮助342人成功创业,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500人的68.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734人,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6500人之内。新增就业岗位19365个,完成目标任务25100个的77.2%,其中非农就业岗位6934个,完成目标任务5000个的138.7%,残疾人就业安置岗位360个,完成目标任务400个的90%。青年职业见习350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个的58%。中高层次技能培训2498人,完成目标任务4000人的62.5%,外来农民工培训3988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49.9%。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75398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指标224000人的78.3%。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263422人,完成目标任务230550人的114.3%。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就业创业工作

认真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机制。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召开各类就业、人才招聘会38场次,其中区级规模大型招聘会9次,联合街镇召开20次。共组织用人单位918家,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达成意向录用4500多人次。加大就业援助帮扶力度,上半年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18人,已安置10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1户,已全部安置。积极推进青年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区总工会组织开展以“提升职业技能、服务转型发展、建设一城两翼”为主题的“xx青浦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近300名选手报名参赛。

2、人才发展工作

强化各类人才队伍管理。完成xx年度区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考核工作,按农业、教育、卫生、工程、综合等不同系统与专业分别召开5次座谈会,加强交流总结专业工作。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统一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领军人才的推荐工作。启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举办了第一期青浦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班。

3、社会保障工作

调整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对农保、征地养老人员、原乡镇办企业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制定新型农保实施办法,上报市政府审批。认真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不断加强医疗保险管理。.稳妥做好镇保综保工作。

4、劳动关系工作

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拟定并由区委区政府转发了本区贯彻落实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上半年,共上门监察用人单位711户,立案260户,处理处罚34户(其中处罚6户),追缴欠薪欠保等款项567.3万元。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上半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80件,同比上升23%,办结案件1375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563.5万元。加强劳资纠纷调解工作,上半年,各街镇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2534件,同比上升52.4%,经调解成功2203件,调解成功率86.9%,同比提升了8.7个百分点,为劳动者追索各类劳动报酬等895万元。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以“双服务”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推进,通过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市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保业务开展正常有序,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金监管有力,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并顺利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将xx年度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基金收支情况

xx年度,我市社会保障各项指标均已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其中社会保险覆盖率58.98%,完成台州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的109.7%(指标53.75%);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数191991人(其中企业184060人,事业7931人,退休人员21911人),新增1964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3.7%(指标新增1xx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2658人(其中在职97786人,退休24872人),新增16520人(指标新增100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4175人,新增42748人(指标新增2xx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94.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5605人,新增5984人;被征地农民参保23548人,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xx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3万人,新农合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2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其中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龄核定1949人次),工伤认定3100人次,劳动能力鉴定201例。

xx年度,共收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总额4.72亿元,拨付养老金总额3.50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97亿元,净支付能力20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17016万元,支出1178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5643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3107万元,支出145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964万元。收缴生育保险费1531万元,支出1336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519万元。xx年度农医保基金收入15601万元,报销支出10327万元,当年结余5274万元(其中提取风险基金3293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2998万元。城医保基金收入869万元,报销支出65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657万元。本年度共收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34亿元(包括各级财政补助1.23亿元),拨付养老金1.21亿元,滚存结余1.13亿元,月均拨付1008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一是按照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xx]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年初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月人均调整额150元,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在4月份,我局和财政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xx年对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的通知》,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征工作。减征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统筹部分,涉及全市参保企业2447家,减征社会保险费2229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制定和完善我市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一是起草并提请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临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临政发〔xx〕51号)和《关于调整临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临政办〔xx〕194号),这两项政策均已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政发51号文件使我市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临政办194号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二是完善xx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9月份,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临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xx]54号)、《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临政发[xx]55号),新政策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住院补偿比例平均达到60%,封顶线提升50%以上,80周岁以上免缴个人保费。三是印发了《关于调整xx年度临海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封顶线的通知》(临政办〔xx〕169号),本年度农医保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从5万元提高到7万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1月19日,在杜桥镇和白水洋镇同时召开了养老金首发仪式;1-6月份,全市近15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6月份,参保缴费阶段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市城乡居民65万人。为确保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开门红,我局大力做好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五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对机关干部以及村主要干部开展经办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协理员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会,讲解我市居保政策和经办规程。同时印制了通俗易懂的《业务经办流程图》、《政策咨询》、《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发到各家各户手中,做到45周岁以上人员宣传资料签收确认,确保不留宣传死角。截止今年底,全市16-60周岁参保15.26万人,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5.22万人。

(四)大力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为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即征即保”,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截止今年底,我局为已为全市23548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1301人已享受待遇。

(五)加强稽核监督,规范基金管理。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监督管理,我局加强稽核和监督力量,公开举报渠道,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今年6月份,我局专门部署开展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并联合市纪委纠风办、财政、药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对部分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对全市各定点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宣传教育,以促进其增强依规经营的自觉性,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主要以明查暗访和网络监控为主,重点查“挂床住院”、“冒名住院”,此外,还聘请了医保定点药店监督员,对各药店不定期进行暗访,查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医院一家,卫生院(所)3家,均按规定暂停了医保定点业务或限期要求整改,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六)做好两会提、议案的答复和信访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的答复和信访件的处理工作,专门指定由分管局长直接抓,并有专人负责。今年共接到提案、议案7件,信访信件64件,我们都能主动上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同信访人打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对今年所有的“两会”代表提案、委员议案和信访件的答复处理工作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七)做好退管工作,加强企业退休干部管理。本年度共办理企事业人员退休手续1255人次,复退军人军龄核定2505人次,完成了两年一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此外,今年我市还实施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新办法,取消了临海户籍退休人员、遗属、精简人员及失土保障人员到社保现场认证的办法,改由通过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进行核对来确定退休人员的生存情况,使退休人员安坐家中便可领取养老金。户籍不属临海市的人员,也可通过网上填写认证表,并由现居地社保部门协助认证的方法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今年,我局被评为台州市xx-xx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八)提升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解决监管难题,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一是在年初完成了社保信息化系统升级,新系统基础数据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简便,同时创新工作措施,通过统一信息化平台,整合各险种人员数据资源,解决了全省各地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难题。此项创新工作获得了陈加元省长和台州市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完成了社保网络系统完成向镇(街道)一级延伸,建立了与各镇(街道)一体化的社保业务网络平台。各镇(街道)实现了农医保、城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险种的即时查询、维护参保信息和参保群众办理结算业务等,方便群众办事社保业务。

(九)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狠抓效能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以全市作风效能考核和关键岗位重点监督效能考评工作为契机,把效能作风建设作为贯穿全局工作的一条主线来抓,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双服务活动和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方案,始终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作为争创和服务活动的主题,以推动作风效能工作的开展。通过创新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xx年度工作计划

我局将围绕台州市、临海市“两个社会”考核指标及“为民办实事任务”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项目,竭尽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同时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进一步发挥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xx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这是实现我国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步骤。我们将把《社会保险法》的宣贯工作当作明年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同时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村改居”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各险种参保人数、参保率,提高覆盖面。

(二)围绕医改,做好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障待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明年医保政策修订和完善的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实现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提高医保待遇。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今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第一年,主要重心在45-60周岁的参保缴费和60周岁以上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上。明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参保,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参保率和服务水平,确保46-60周岁参保率达到95%以上,16-60周岁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四)配合市民卡建设,提高社保信息化水平。立足社保信息化系统多险种“同城同库”的数据库,结合市民卡这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共同平台,做好社保各险种人员参保数据的分析、整合和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效能,为市民卡顺利启用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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