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殡葬行业是面向全市群众的重要服务窗口单位,治丧人群流量大,车辆之多,安全防范工作尤为重要。我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下面结合我馆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建设。
在市民政局党委行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下,在福利生产科等部门领导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参观学习,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成立了以馆长为组长,副馆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选一名专职电工任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收发传阅,协助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督促安全隐患排查。
二、加强宣传,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教育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通过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干部自身的服务理念得到增强,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了和谐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广大党员干部在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和综合素质方面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党支部提倡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细节中寻求不足之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器材,增加应急指示标志,做到全馆干部职工及来馆人员一目了然,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具体做了几件事。
抓职工队伍建设,确保殡仪服务质量。殡仪馆是社会的特殊窗口,殡仪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工作,为树立良好的殡仪工作新形象,使我馆成为“文明社会窗口”。目前,馆里职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给服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为此,我们始终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严格上下班按规章制度来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夜间值班制度;二是严格遵守殡仪馆职工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三是严格要求职工文明用语与上岗仪态,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四是端正服务态度,带领科长到其他县市区殡仪馆参观学习,吸取他们好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层次,确实提高了服务质量,造就了良好的社会地位。通过教育学习,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内部工作环境更加有序,为殡仪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
由馆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一次对服务中心、火化车间、遗体冷藏室、骨灰堂、油库、车辆、车库、配电箱、库房、办公楼、大厅、丧葬用品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凡是涉及到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都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对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确定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落实首问责任制。
四、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更换安全隐患设施。
结合专项检查情况,我馆对现有火化炉设备由于使用的年代较长,已经无法满足丧属的需求。根据市局党委的要求设备的技术数,火化炉单具火化尸体要达5000具以上,就需要大修一次,目前我馆有部分火化炉单具火化尸体数均远远超过5000具,长年超负荷工作,炉膛、烟道、风道均已出现严重破损现象,按照市局领导的批示,我馆实施了火化炉全部翻新工程,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火炉翻新改造提出可行性调研,进行火化炉翻新改造,增强了安全生产服务系数。目前全部设备设施进入工程扫尾、审计、培训、验收环节。同时,完善了各处安全器材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制度,分别落实了责任人和监管人,力求消除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努力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
五、加大馆内殡葬车辆的管理力度。
我馆车辆配备了多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专用车,并与公安110进行联网衔接,实行了统一购置、统一落籍、统一编号、统一保险、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制度,使安全隐患降到了最低。
六、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契机,通过开展民主评议,纠正殡仪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提高职工的服务意识。
一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文化修养、廉洁敬业、岗位责任、专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等的普及、灌输和培训;条件成熟的话可以向民政学校配送人员去学习,填补殡仪服务和技术力量不足的一面。
二是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建设。认真研究和跟踪殡葬市场发展前沿动态,深入分析和把握丧户治丧消费心理,并注重借鉴和吸收先进殡仪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适时推出新的服务项目。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服务水平,树立了殡仪馆优质、低价的社会服务形象,同时,加强了与毗邻市殡仪馆的沟通与联系,避免恶性竞争;
三是狠抓行风建设。统一着装职工、挂牌上岗,主动地为丧户提供亲情化、人性化的服务,实行阳光服务和承诺服务,构建“殡仪人”与“丧户”之间和谐的服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