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使全体师生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平湖市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平阳县“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平安委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从1月16日到2月15日这个时间段开展了“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平湖市“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平安委办〔2018〕1号)精神,我局认真分析了教育系统的特点和安全现状,及时拟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平阳县教育系统“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平教办安〔2018〕27号),从教育局层面成立了“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校(园)长对本次活动负总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主任以及工作人员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也从实际出发,拟定了符合本校特质的“公共安全宣传月”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任务。
二、重视宣教,营造氛围
宣传教育是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特别是面对学生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为此,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能结合实际,对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烟花爆竹伤害等。从统计情况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悬挂标语(横幅)169条,出黑板报98期,举办知识竞赛23场,师生培训56760人次,安全文艺宣传12场,开展安全咨询49次,张贴宣传画290张,参观图片展览30352人次,举办演讲比赛6场,发放宣传资料59555份。另外,各级各类学校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讯通、期末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工具,以及晨会、班队课、国旗下讲话、集会等,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此次“公共安全宣传月”活动中,要求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认真开展学校安全的自查工作,包括校舍安全、油电火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即查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为此,我局还特别设制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表》和《学校安全隐患检查处理记录表》。根据统计,全市各校共出动963人次参加了检查,其中学校领导参加检查 293人次,发现隐患 114 个,整改隐患 104 个;同时,全市各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开展执法安全检查89次。
一根再细的头发也有它的影子,一个再小的事故,也有它的苗子;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今后,我们教育系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努力营造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平阳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