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基层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本支部组织活动制度,特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原则定在每月10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可视情作出适当调整。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组织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就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党内制度规定等进行学习。(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2)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4)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党员爱岗敬业,严格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来要求每个党员,不断提高党员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
(二)开展文体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一些具有特殊意义,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可采取专题讲座、领导辅导专题讨论、特殊党课、电教网络、外出参观学习、文体活动等方式进行,寓教于乐,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实践活动。(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家庭,充分发挥党员在救助弱势群体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其它需要开展的活动等。
三、活动要求:
(一)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支部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不断提高党员活动日的思想性和实效性。
(二)每个党员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各支部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三)要将每次党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主题、党员出勤率、活动效果等情况详实记录下来,党员参加活动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