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敬老院管护人员绩效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管理,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简便易行、奖优罚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敬老院所有管护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镇党委、政府成立敬老院管护人员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敬老院法人代表、民政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民政办其他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任副组长室,负责敬老院管护人员绩效管理工作,由敬老院法人代表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办法
第五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主要包括:敬老院各项常规工作完成情况,管护人员履职情况;管护人员遵规守纪情况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情况。
第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标准为年工资总额的20%,按100分制进行评分。
(一)坚持作息时间,上班到岗到位。24小时值班值守不脱岗,落实“三点名三巡查”责任,值班脱岗扣1分,发现旷工一次扣2分。
(二)坚持卫生责任区制度。公共区域发现有成堆垃圾或明显乱堆乱放,发现一次扣1分;院民宿舍管理混乱、存放禁止物品,私拉乱接、异味突出,发现一次扣1分;厨房、食堂卫生差,物件物品堆放不规范等,发现一次扣1分。
(三)坚持民主管院。因财物管理不严格、财务不公开、财务混乱,院民意见大,发现一次扣2分,出现贪污、挪用等情形的,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坚持进出院登记签到制,如未登记、登记不实,发现一次扣1分。坚持院民出院请销假制度,发现院民无假外出一次扣2分;院民无假不归又不知行踪,发现一次扣5分,视其情况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辞退。
(五)坚持和谐管理。发生矛盾纠纷,到镇上访一次扣1分,集体上访扣2分;到区个体上访扣2分,群体上访扣4分;造成身体伤害扣5分,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情节较轻的一次扣5分,情节较重的予以辞退。
(七)坚持执行到位。对交办的工作敷衍推诿、态度恶劣、不落实,落实效率不好的,每件次扣2分。
(八)管护人员必须洁身自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准怂恿老人闹事,不准造谣生事,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安排敬老院老人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准私自收取老人任何钱物,不准绕过敬老院以私人身份与老人达成任何协议。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较重且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九)座谈测评(20分)
采取到敬老院座谈老人的方式进行,镇考核组在敬老院常年入住的院民中选出20%左右的院民(具有一定辨识能力)进行座谈,根据情况得分。
第七条敬老院受到市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每件次加10分,受到区级部门表彰的每件次加5分,受到镇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每件次加2分,受到***镇民政办表彰的每件次加1分。
第八条加减分都以文件为准,同一事由以最高分加扣,不重复计分。
第四章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第十条领导小组每季度汇总一次加扣分情况,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年终汇总核算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第十一条对年度被扣分30分以上或同一事由连续扣分3次以上的工作人员由敬老院院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被扣分40分以上或同一事由连续扣分5次以上的由敬老院解除聘用关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