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跟踪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思想转化工作,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鄂纪文[2015]33号)精神,现将我街2019年跟踪回访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8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全体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回访教育登记表;
2、2018年年度考核表;
3、所在单位关于受处分人表现情况说明;
4、个人受处分以来思想情况汇报。
以上材料3、4须个人手写签名,单位出具的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时间要求:
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街纪工委7013室。
四、其他:
1、本次回访教育不仅包括2018年受处分人员,也包括
2018以前受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各单位认真梳理,不得遗漏;
2、对于开除党籍、收监、下落不明等人员的回访,单
位只需填写“回访教育表”,说明实际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无需准备。
中共沌阳街纪工委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