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工作方案
为做好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根据《龙里县农村工作局关于拨付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龙农发〔201X〕X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灾后无大疫,对绝收地块进行补种改种,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减少灾害损失,现结合我镇灾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谷脚镇201X年度农业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及时组织农户灾后开展补植补种和生产自救;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对受灾严重的农户进行物资补助;加强对各村(社区)农业生产的工作指导;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救灾资金补助对象、方式
(一)补助对象。
1.各村(社区)因洪涝灾害导致农作物受灾严重的农户。
2.各村(社区)因洪涝灾害引发的病虫害导致受灾严重的农户。
(二)补助方式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X〕X号),《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X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全(农业生产救灾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X〕X号)文件精神,拟将上级划拨的救灾资金用于采购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并采取物资补助方式对农户进行补助。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根据辖区受灾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明确补助物资类别和对象。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社区)上报的受灾农户名单、所需物资数量等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根据所需物资种类,采取市场询价、公开竞谈等方式采购相应物资。各村(社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受补助对象名单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物资发放。补助的物资须经农户签字认可,谷脚镇201X年农业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对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回访跟踪,确保物资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救灾工作,认真细致对农户受灾情况做好调查统计。统计调查中,严禁虚报受灾面积,严禁优亲厚友。物资发放过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救助物资,严禁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农户经济负担。物资发放后,及时组织农户按照农时开展补植补种,最大限度减少生产损失。
(二)镇财政分局、镇农林水服务中心、镇产业扶贫专班要加强协调调度,加强资金监管和督促指导,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救灾资金。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好物资采购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加强对各村(社区)补助物资发放情况的跟踪。加强灾后生产的技术指导,引导农户抢抓农时开展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