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防保站)预防保健工作综合考评标准(100分)
单位: 总得分: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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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及基本条件 |
1、组织 ** (4分) |
1、建立健全各项预防保健工作**、**(包括预防接种、冷链**、疫苗采购、妇幼保健等),工作**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预防保健工作辖区人口服务覆盖率达100% (2分)。 |
1、未建立各项预防保健工作**扣1分。预防保健工作辖区人口服务覆盖率未达100%扣1分。 2、查村委会会议记录,每少1次专题会议扣1分,因投入不足、重视不够致使预防保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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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 要求 (4分) |
1、组织村卫生所等相关人员学习并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实行依法上岗,依法开展工作(2分)。 2、配备计划免疫专职医务人员1名,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且经过区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1分)。 3、配备妇幼保健专职医务人员至少1名,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且参加过区妇幼保健院组织的妇幼保健专业培训(1分)。 |
1、相关工作人员不掌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等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扣1分。 2、工作人员不依法开展工作扣1分。 3、无计免专职工作人员或人员资质不符合标准扣1分。 4、无妇幼保健专职工作人员扣或人员资质不符合标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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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 要求 (6分) |
1、按标准建立预防接种门诊,要求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布局合理,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总面积不少于40㎡;设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3分)。 2、设有独立的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室,总面积在20 ㎡以上,儿童保健室应相对独立分区、流向合理、符合儿童特点。(3分)。 |
1、总面积少于40㎡ 、无单独的接种室不得分,无预诊室扣2分,各室无标志牌扣1分。 2、无独立的妇女、儿童保健室扣2分,面积不足20 ㎡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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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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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及基本条件 |
4、装备 要求 (6分) |
1、预防接种门诊要有联系电话、取暖、防暑降温设备、体检器材(体温计10个以上、压舌板20个以上、听诊器1个),办公桌椅、候诊凳、资料柜,冰箱(冷藏室 2、妇幼保健室要有取暖、防暑降温设备、办公桌椅、候诊凳、资料柜、体重称(成人、儿童及婴儿)、身高计、卧式量床、体检器材(血压计1个、体温计10个以上、压舌板20个以上、听诊器1个、皮尺)、儿童灯光视力箱(双面)、儿童诊查床、访视医疗箱、宣传板、固定紫外线灯等(3分)。 |
1、冰箱不符合标准扣1分,其他每缺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每缺少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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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工作 |
1、传染病、慢性病**工作 (10分) |
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设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工作,每月定期到地区医院回抄疫情,及时掌握全村传染病发病情况,重大疫情及时向村委会汇报,一般疫情每季度向村委会书面汇报1次,提倡开展传染病疫情等卫生信息网络直报(1分)。 2、按时参加区、镇街组织的各种传染病防治专业培训和工作例会(0.5分)。 3、建立门诊日志,要求登记详细,特别是14岁以下儿童患者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1分)。 4、做好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培训(每年1次以上),要求有培训记录,医务人员掌握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的基本知识 (1分)。 5、配合区、镇等上级部门开展对计划免疫相关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1分)。 6、在区、镇(街)等上级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防治工作,对结核病等传染病病人做到早期发现,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进行控制**;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0.5分)。 |
1、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不得分,不及时回抄疫情每次扣0.1分,未向村委会汇报疫情扣1分。 2、未按时参加培训和工作例会每缺1次扣0.2分。 3、未建立门诊日志不得分,登记不详每处扣0.1分。 4、未培训不得分,无培训内容、考卷和培训小结各扣0.2分。 5、未按要求开展调查及处理工作每项扣0.5分。 6、未按要求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每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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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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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工作 |
1、传染病、慢性病**工作 (10分) |
7、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每月面向群众举办一次结核病、艾滋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讲座,要求有工作记录,有文字、图片等资料(1分)。 8、在区、镇(街)等上级部门指导下积极开展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1分)。 9、准确掌握本辖区内的人口资料,包括户籍人口数、外来常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口、0-6岁儿童数等基本情况,对精神疾病、结核病、艾滋病感染者及患者、布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进行建档登记(1分)。 10、建立健全死亡报告**,做好辖区内人口的死亡登记工作,按疾控中心指导要求及时准确开具居民死亡申报单。建立居民死亡及婴儿死亡登记册(1分)。 11、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1分)。 |
7、每缺1次健康教育讲座扣0.1分。 8、未按要求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每项扣0.5分。 9、未能准确掌握数据每项扣0.3分,未建卡登记每例扣0.3分。 10、未准确开具居民死亡申报单扣0.2分,无报告**扣0.2分,居民死亡登记册填写不规范扣0.2分,婴儿死亡登记册填写不规范扣0.2分。 11、未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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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疫规划工作 (40分) |
1、按时参加区、镇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和镇街级例会(3分)。 2、本地儿童月内建卡、建证,外地儿童2月内建卡、建证,及时率达100%,卡证符合率100%,接种卡(簿)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所有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填写要齐全。接种证上应准确填写接种疫苗批号、接种日期和接种者。建立接种证时须盖接种单位公章(4分)。 3、免疫**册内容填写齐全,包括本地、流动儿童基本情况记录,疫苗接种登记,各苗月报统计、培训记录等(2分)。 |
1、未按要求参加培训、例会的每少1次扣0.5分。 2、卡、证建立不及时扣0.5分,卡、证不相符扣1分。其它各项每项未达要求扣0.5分。 3、内容填写不齐全每发现1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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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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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工作 |
2、免疫规划工作 (40分) |
4、生物制品登记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内容与所属地区医院记录相符。各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如疫苗过期需做好登记并尽快返还地区医院(4分)。 5、建立完整的冷链设备和运行档案,冷链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购入时间、使用年限、价格及维修等情况。要每日记录2次冰箱温度,定期对冰箱、冷藏背包进行保洁、除霜。冰箱必须专用,不得存放非生物制品(3分)。 6、每月开展1次免疫相关内容宣传活动,要有宣传内容记录(2分)。 7、必须使用统一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本,及时上报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必须在儿童接种证及接种卡上注明(3分)。 8、除卡介苗外,国家及辽宁省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0-6岁儿童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含外来流动人口)(4分)。 9、配合镇医院开展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接种证查验指导工作,及时进行相应疫苗的补种及统计工作(2分)。 10、报表填报规范、数字准确,并于地区医院规**期前上报(3分)。 11、按要求完成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工作,要求信息录入及时、无漏项;信息准确率100%,抽查合格接种率100%(5分)。 12、开展各类疫苗的补种/强种等工作,要有原始资料并齐全(3分)。 13、不得发生因预防接种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免疫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2分)。 |
4、登记不齐全、与地区医院记录不相符扣1分;疫苗保存不当、超过有效期不作处理的每发现1次扣1分。 5、冷链**档案记录不全每漏1项扣0.5分。冷链不能正常运转扣1分,存放非生物制品扣0.5分。 6、每少1次宣传活动扣0.5分。7、无登记本不得分,登记不齐全每例扣0.5分;未及时上报扣1分。 8、未达标不得分。现场抽查10名0-6岁儿童,每漏种一例扣1分。 9、未按要求开展指导工作扣0.5分,未及时进行补种扣0.5分。10、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上报数据不准确每次扣0.5分,原始登记不详每处扣0.5分。11、未完成不得分,录入不及时扣1分,信息准确率和合格接种率未达到100%各扣1分、未达到95%各扣2分。 12、未开展不得分,资料不全各扣0.5分。 13、发生免疫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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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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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工作 |
3、妇幼保健**工作 (30分) |
1、按时参加区、镇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和镇街级例会,要求有培训和例会记录(2分)。 2、及时准确掌握本村内的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情况,包括孕产妇数、活产数、0-6岁儿童数、系统保健**人数、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出生缺陷、低出生体重等情况(2分)。 3、对本村刚出生的新生儿按要求进行登记建册,建册率达100%。对产妇和新生儿定期进行访视,要求访视及时,产妇和新生儿访视率达95%以上,对高危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要求访视及时,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转诊。(2分)。 4、加强母乳喂养的指导和宣传,提高6个月母乳喂养率达94%以上(1分)。 5、掌握本村重症贫困高危孕产妇情况并及时上报。(1分) 6、孕产妇信息反馈情况:每月抄录计生发放指标名单及当月出生数名单、建册单位反馈孕产妇情况调查结果,三种信息及时筛选登记上报。(2分) 7、每年协助村里进行妇女病普查,相关数据登记入簿。(1分) 8、认真开展孕产妇系统**、0-6岁儿童“四、二、一”体检工作,孕产妇系统**率达95%以上,0-6岁儿童保健系统**率达95%以上,。要求登记完整、评价正确、科学指导。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填写准确规范( 4分)。 9、做好高危孕产妇的**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及时转诊,筛查率符合实际(1分)。 10、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等高危儿、体弱儿进行专案**,做好筛查、转诊及追访。( 1分) 11、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 1分) 12、认真开展视力、听力、口腔疾病的保健工作(1分)。 |
1、查区、镇业务部门的培训和例会记录,未按要求参加培训、例会的每少1次扣0.3分。 2、每项底数不清扣0.3分。 3、访视不及时每次扣0.2分,孕产妇及新生儿童访视率未达标各扣1分。 4、母乳喂养率低于标准扣0.5分。 5、重症贫困孕产妇情况未及时报告扣1分。 6、孕产妇信息未及时抄录核对缺一项扣0.5分。 7、妇女病普查未进行扣1分。 8、未按规范开展系统**工作扣0.5分,孕册和儿册填写不准确规范扣0.3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率未达标扣1分。 9、未按要求开展高危孕产妇**工作每例扣0.5分。 10、未按要求开展体弱儿的筛查和观察**工作每例扣0.5分。转诊、追访不及时每例扣0.5分。 11、未按规定进行每项扣0.5分。 12、未按规定开展每项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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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扣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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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工作 |
3、妇幼保健**工作 (30分) |
13、负责本村孕产妇及0-6岁儿童的妇幼保健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要求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做到底数与上报数符合。并有原始登记(4分)。 14、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的监测工作,认真执行“三项报告”**,按要求做好“三项报告”的补漏工作,减少活产及死亡的漏报,活产及死亡的漏报率≤10%(2分)。 15、协同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评审工作的社会调查,要求认真负责、反馈及时(1分)。 16、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有宣传板报和育儿咨询(2分)。 17、加强本村5岁以下流动儿童的**,要求有相应的登记(1分)。 18、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妇幼保健工作任务(1分)。 |
13、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上报数据不准确扣1分,原始登记不详扣1分。 14、未按要求做好监测工作每次扣1分,漏报率超标扣1分。 15、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社会调查不得分。 16、查宣传活动记录,未开展宣传工作不得分。 17、对5岁以下流动儿童**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8、未完成工作任务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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