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次,由党组书记召集,党组成员参加,纪检组根据需要列席,需列席的其他人员视情而定,主要是学习重要文件、布置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决定按党组议事规则需要由党组决定的相关事项等。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是研究、布置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报重要事项及其他需要协商决定的事项等。
(三)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次,由局长召集,全体同志参加,主要是汇报、交流工作,布置落实工作任务;其中汇报交流书面材料各科室须在会前准备一式六份与电子稿一起交办公室。
(四)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分别由党组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召集。办公室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接受监督。
以上会议均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
二、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组织实施,主要是学习研讨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政治思想、党纪党风、组织建设和科技业务等相关事项,每年不少于12天(次)。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实施,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局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科技政策业务知识培训辅导,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时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
三、工作及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依据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系统考核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严格落实日考勤、周记录、月度对帐、季度考评、年度测评等制度。
(二)凡因公外出(包括外出办事、开会、出差、下基层等)的,实行去向告示制。副科长及以下人员向本科室负责人说明去向、科室负责人向分管副局长和本科室其他同志说明去向、副局长向局长说明去向。凡公务外出去奉化市外的,须由分管副局长批准;去宁波市外和二天及以上外出的,须由局长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三)凡因私外出的,一天以内的,须由分管副局长批准;二天及以上的,须由局长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四)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哺乳假、年休假等法定假和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审批后,由政工副局长批准,方能休假。
(五)外出或请假前,须报办公室备案,并确保能正常联系,便于有事联络,回单位后要及时销假。
(六)外出或请假前,须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系统的考勤管理栏提前申请,并严格按要求逐级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方可离开岗位。
四、公文处理制度
(一)要严格执行网上收文制度,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登录系统查收公文不少于4次(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时间各1次),紧急公文根据发文单位通知,随时上网查收。
(二)上级及其他部门文件经收文登记后,先交办公室负责人阅转,待办文件送局长批示,根据批示精神送相关副局长和科室承办,承办结果及时报送。
(三)轮阅文件按先领导后科室进行。只需领导参阅的文件,不再送科室传阅。在传阅过程中应抓紧时间,加速文件周转。
(四)凡上级部门、同级机关和下级单位的文件、报告、重要资料等均应先交办公室收文登记。外出开会带来的会议文件也应及时交办公室收文登记。
(五)局公文的起草,要求一事一报告,力求简明扼要。文件格式严格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六)凡以局及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由各科室起草后,送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由局长签发;以局和其他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并经联合发文单位领导会签。
(七)局印信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除局长签发的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外,盖印章须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并进行登记,涉及重大问题的须报经局长同意。
(八)加强公文、资料保密工作,保密资料废弃、转移应由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处理。
五、信息报送制度
(一)为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制定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对信息工作实行考核。
(二)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信息工作责任人。
(三)各类信息一律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向外报送,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局长和分管副局长。
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车辆是事业编制人员公务用车。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使用,其他人员非紧急和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动使用车辆。
(二)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及时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认真执行交通规则,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三)因工作需要的,一般要求提前一天报备。公务用车到奉化市外的,用车人员须填写《奉化市科技局公务用车(奉化市外)审批表》并签字,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能用车;公务用车在奉化市内的,用车人员可口头联系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用车人员、工作事由和出车时间与地点等情况。
(四)车辆安排坚持先预约的先安排、先急后缓原则;长途与短途用车发生矛盾时,先安排长途。
(五)驾驶员应认真保护好车辆,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车辆修理按有关规定到指定修理点修理。
(六)驾驶员应根据办公室调度出车,不得私自出车。未经办公室同意出车的,视作公车私用;非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于单位车棚内。
(七)驾驶员要遵守作息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应在原地等待。如没有出车任务,应在办公室等待。有事外出应请假。驾驶员须将当月油耗、行驶里程、修理费等情况记录上报局办公室。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及其它不应带入车内的危险品。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二)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决算。
(三)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账目清楚、科目规范,并做好领导参谋,把好财务关。
(四)各种收入和支出按规定入账,做到记账及时、准确,达到账账、账证、账表、账物、账款“五相符”。
(五)公用经费借款须填写借据,并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给。
(六)使用支票必须注明购物名称及金额,做到当日使用,当日复核记账。
(七)公务活动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账,并按程序报销。
(八)2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付和科技项目经费安排,须经党组讨论决定。
(九)落实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十)做好年初年终的预决算工作,每月按时完成各种会计、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等。
八、财务报销制度
(一)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发票报销须两个人以上签字,并经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除工资、奖金、津补贴以外,行政经费开支一次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下的费用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20000元及以下的,须报局长审阅后,再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支出;20000元以上的,须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签执行。
(三)物品购置实行先批后买(办理政府采购物品审批手续),统一由办公室办理。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奉化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经分管副局长审批、副局长经局长审批后方能出差。报销前须填写《奉化市科学技术局差旅费报销单》,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各种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含奉化市外出车补贴)应在回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销结清。
(五)财务人员应严把报销关,对不符手续的票据拒绝报销,严禁白条。
(六)单位取得的各种款项以及往来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及解缴银行,不得挪用、截留或坐支。
(七)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单位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九、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一)成立财务审计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会计、出纳为组员。
(二)每年不定期对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财务运行规范、有序、无误。
(三)审计重点内容为财务的预决算、收支执行情况等有关经济活动,包括公用经费、设备、器具购置的政府采购及其登记、入账等。
(四)对单位的“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进行不定期的审计;对科技三项经费等各种专项资金进行定期的审计。
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和管理。添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分管副局长审核,由办公室汇总报分管财务副局长、局长或局党组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急需的办公用品按上述程序及时办理。
(二)本局购买和上级分配的固定资产,均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进行分类登记。
(三)各科室必须明确保管人管理和使用好大件固定资产(如数码相机、电脑等),人员调整时予以清点移交。如属人为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负责修理或赔偿。
(四)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爱护公共财物,精打细算,减少损耗,尽可能做好废旧物的利用。
(五)固定资产一般一年清理一次,除低值易耗品外,凡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配合财务人员登记造册,经局领导班子审查、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予以报废,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六)凡外单位借用公物,必须经局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并由借出经手人负责收回注销。
十一、会务、接待制度
(一)会务开支要按要求严格控制规格和标准,财务报销须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相关凭证。
(二)接待工作要坚持热情、俭朴的原则。
(三)各科室来客由各科室负责接待,需用餐的须填写《市科技局公务接待联系审批单》,由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按要求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卡消费制度刷卡,实行一次一结算,禁止以现金结算,不得签单赊账。公务接待发票报销须由接待人员签字,经分管财务副局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重要客人的接待,由局长确定陪同人员,并严格按照标准接待。
十二、机关保密制度
(一)为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制定局保密工作规定,规范开展保密相关工作。
(二)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工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信息员为组员。负责对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保密工作开展,预防和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保密工作组织实施、督查指导、总结考评等具体工作。
(三)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中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7、不在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机密;
8、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9、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阅办和存放涉密载体;
10、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储存秘密;
11、不私自留存、复制、销毁、处理涉密载体;
12、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通信、明码电报和无线通信设备传递秘密;
13、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14、不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
十三、安全保卫制度
(一)形成全局安全防范工作体系。由局长负总责,政工副局长分工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责。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规定时间内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办公场所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在值班日志上载明当日发生的重要事项。
(三)值班人员如接收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通知,以及重要的急办事项,须及时告知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办公场所、档案室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更换。
(五)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电事故为主的安全教育。
十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工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档案管理员为组员。
(二)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归档,并编写年度案卷考证、大事记、全引目录以及检索工具。
(三)财务档案由财务人员整理、立卷,在规定时间内依年度移交上一年的档案入档。
(四)业务科室的档案凡列入存档范围的材料、照片,由各业务科室按规范要求整理,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存档;不属归档范围的,由科室自行组卷,编排目录,专人保管,便于查阅。
(五)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记录及其他属保密性的档案资料,一般不予查阅,如需查阅,需经局长批准。局机关内部查阅档案资料,需说明理由,认真履行查阅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严格登记手续,经局长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过程中不得有档案拆卷、撕页、污损、涂改、划损、添字等行为,如需抄录或复印,应事先在申请查阅单上说明,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档案材料,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格规范档案室与查阅室的管理与使用,档案室与查阅室内禁止吸烟。档案室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档案室要符合防盗、防火、防霉要求,定期通风检查;查阅档案一律在查阅室内进行,严禁将档案资料带到查阅室外进行查阅。
十五、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
(二)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工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全局的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做好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落实卫生工作任务,并定期开展卫生自查、评比活动。
(三)卫生责任分工。各科室的办公室卫生保洁由本室人员负责;走廊、楼道、厕所等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市机关事务局保洁员负责。
(四)办公场所卫生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桌椅整齐;办公场所内做到“六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果核、无烟头、无食品袋等杂物。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除“四害”工作及其他防御工作。
(六)积极开展各种健康保健教育活动,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健康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