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为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每年年初根据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列出为职工办实事的承诺,讨论承诺内容,充分体现每一位职工的参与权并在党组织会议上讨论通过,对不符合公司实际的举措要进行修改,使党组织所承诺的每一件实事,能真正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公示落实情况,充分体现每一位职工的知情权。党组织要将所承诺办的实事,拿出具体标准和时间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向职工进行公示或在单位公开栏公布,让职工随时了解党组织承诺办实事的落实情况。
三、公开承诺结果,充分体现每一位职工的监督权。每年年底由党组织负责人将承诺的办实事情况在党员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公开承诺办实事结果。对未办理的承诺,要作出详细说明。增强群众对党组织的有效监督或有针对性的监督,密切党群群关系,使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的威信得到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