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严格车辆管理,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用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调度。市内公务用车外出必须由驾驶员填写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用车人、地点、事由、行车时间(车辆管理人员审批);出市公务用车,由用车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报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车辆管理员派车。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一起前往,统一使用中心账户油卡加油,严禁驾驶员及个人私自加油及开通副卡。
(1)定点:中国石化公司;
(2)定时:每周一上午集中加油(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申请);
(3)加油登记车辆公里数、金额、加油量,驾驶员签字。
(4)车辆维修、洗护按照规定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保存票根,与修车点、洗车点月度结账时双向审核,杜绝不经申请私自维修、养护。严禁无派车单私自养护、维修。每月公示,每季度核算。
3、司机管理:司机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驶水平,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卫生,及时发现故障,排除故障。
4、严禁考勤制度,司机出车完成任务后要立即返回,在休息室待命,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