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严守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先请假,后离岗;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请假,要及时履行补、续假手续,否则按旷班处理。办公室负责考勤、监督工作,政工科负责抽查,
二、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在上班时间过五分钟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收集签到表,迟到或请假人员需事后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按旷班统计。中心全体人员会议以及组织的其他重大活动由中心办公室点名进行考勤,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考勤结果作为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婚、丧、探亲、产假、公休假等,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程序审批后,享受规定的政策待遇。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实行备案制,可作为调休或奖励晋级的依据。
四、各科室(校)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本科室(校)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旷班行为。
五、全中心机关人员要自觉遵守并执行请假制度。无故旷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在全中心通报批评,写书面检查材料,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机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