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全市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厅《关于开展“救助帮扶促回归”活动的通知》和《2019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结合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全市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精准送温暖活动。
一、活动安排
为做好对全市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送温暖活动,按照“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现将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1月13日-1月14日)
为加强对集中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送温暖活动,保证送温暖活动顺利开展。
(二)调查摸底阶段(1月15日——1月17日)
各县(市、区)对辖区在帮教期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对摸底情况进行核实汇总,确定需要帮困的人员。
(三)集中走访阶段(1月18日—1月22日)
各县(市、区)要保证送温暖活动慰问资金,组织实地走访慰问,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
(四)总结上报阶段(2月2日—2月14日)
各县(市、区)要把组织此项活动的基本情况、图片、简报等上报市局基层科。
二、活动要求
为将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送温暖活动。慰问救助做到“三个结合”:
(一)将送温暖与了解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相结合活动与落实帮教工作措施相结合。做到“思想动态清、人员数量清、困难底数清”,预防和防止重新犯罪。
(二)将送温暖与落实帮教工作措施相结合。真正摸准、摸透他们的迫切需要和实际困难,切实落实对社会救助措施,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身边。
(三)将送温暖与提高帮教小组帮教能力相结合。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要领导和指导好帮教小组开展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党和国家的好政策,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人员的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和措施,促进社会的安全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