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保证全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普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结合潜江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农作物秸秆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收获了农作物籽粒以后,残留的不能食用的茎、叶等副产品。我市的基本生产单元规模小,耕作方式仍是非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农村地区的整体生活水平不高,秸秆分布分散、统计困难,缺乏对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的详细普查。目前,秸秆资源量测算主要依据不同区域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收集方式以及相应区域作物的草谷比,大致估算各地农作物秸秆的理论产生量和可收集资源量。但是各地区的土壤、气候以及耕作制度也不相同,不同地区的同一作物草谷比差异较大。同一地区、同一作物的不同品种,以及不同种植类型,其草谷比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同一地区的同种作物,其丰、平、歉年的草谷比也可能是不同的。
目前已有的草谷比数据已经不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通过有关试点县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测试和计算方法等,用于指导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关试点县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祥调查。
同时,通过理论分析和典型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农作物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以及“五料化”利用比例进行科学分析测定,构建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测算方法,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有序开展。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包括早稻、中稻和一季晚稻、双季晚稻、小麦、玉米、薯类(马铃薯、甘薯)、木薯、花生、油菜籽、大豆、棉花等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与测定。其中,不计被调查区域播种面积小于总播种面积1%的农作物秸秆。因此,我市主要调查作物为中稻、小麦、马铃薯、玉米、花生、油菜籽、大豆、棉花。
三、秸秆产生量调查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成立秸秆产生量抽样调查小组。小组组长由农业环保站站长担任,成员为辅助调查员、组干部和有经验的农 民等担任。调查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一般以统计或农业技术员为主,农业技术人员、家庭农场场长和有经验的人员参加。
2、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农民对秸杆产生量抽样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首先应向群众说明来意,讲解调查的意义和方法,然后说明要求群众协作的有关事项,如帮助取样和样品制备等,以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默契的配合。
3、搜集取得有关试点市和各区镇处的资料,如作物播种面积、作物种植比例、地块分布、地形和近几年产量等数据。
4、准备各种抽样表格和抽样工具。如表格、皮尺、米尺、测框、测竿、标签、秤、镰刀、样品袋、计算器、GPS测量仪、运输车辆等。有条件时可准备水分测试仪器等。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校正。并准备好样品脱粒、晾晒、保管场所。
测框。一般为1平方米(即其边长为1米正方形),制或钢筋制作。
测竿。可用木竿或钢筋,长度一般为1平方米除以作物的平均行距。
秤。电子秤,量程0-30千克,精度1克。
(二)选取抽样地点
以普查区(行政村)为抽样单元,以作物播种面积为基础构建抽样框,采用与播种面积规模成比例(PPS)抽样方法抽选普查区(行政村),共计选取5个普查区(行政村)作为采样地点。区镇处抽样表见1-1。
PPS抽样是指按概率比例抽样,将总体按一种准确的标准划分出容量不等的具有相同标志的单位在总体中不同比率分配的样本量进行的抽样。在多阶段抽样中,尤其是二阶段抽样中,初级抽样单位被抽中的机率取决于其初级抽样单位的规模大小。初级抽样单位规模越大,被抽中的机会就越大,初级抽样单位规模越小,被抽中的机率就越小。
(三)抽选抽样地块
在调查主题农作物收获前1一2天,带队人员与区镇处农技人员、抽中村辅助调查员、村干部及有经验的农民一起组成调查小组,选择播种面积调查村中对该调查主题有代表性的自然村,对所选自然村的所有自然地块,进行踏勘估计播种面积,并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 排队,编制成抽样框。采取随机起点对称等距的抽样方法。以某调查主题的地块面积为排队标识,组距为各地块面积合计除以调查地块数量。调查地块数量为2个自然地法。行政村地块抽样表见1-2。
(四)草谷比的测定
1.在调查地块内放小样本
根据调查地块的形状,采用"品"字、"梅花"、"对角线〃等放样法,在调查地块单位内放5个长方型小样本进行取样。条 (撒)播和垄作作物,每点取1平方米面积内的植株(垄作作物在一条垄上割取);穴播作物每点割取5行5穴,具体取样方式按当地实际条件进行调整。
2.对小样本中的作物进行实割(采〉实测
水稻、小麦、马铃薯、玉米、花生、油菜、大豆要将每点的作物收割保存,农作物地上部分整株割下,待全部收获后将作物和秸秆样本晾晒、烘干,将作物脱粒:然后分别称取作物和秸秆的产量(精确到1克)。将测量结果记入附表1-3中。
要在专门场地进行晾晒,避免样本晾晒过程中的意外损失。样本脱离要做到尽量脱净每粒粮食,确保不遗失。
棉花则在收获季节对抽中样本内的棉花分期分批采摘保存,待全部收获后将采摘的样本棉花混匀抽出一部分进行测定水分和衣分率,推算出样本内的棉花产量。待样本地块的棉花采收完毕后,将棉花秸秆地上部分整株割下,晾晒、烘干后称取棉花秸秆的质量。
3.样品制备
对每个调查地块实际实割(采)、晾干或烘干的作物,分籽粒和秸秆分别进行样品制备,用于含水量测试,可制备1-2份样品,每份样品的不小于1千克。
4.样品邮寄
根据试点县所在区域选择实验室,在24小时内对样品进行送检,邮寄到实验室。此外,在10份样品中,随机再制备一份样品,邮寄到中心实验室,用于交叉校核。多余样品按照地块标上标签后进行保管,样本应保存12个月,以备核查。保存条件为干燥、通风,避免样本在保存期间发霉变质。
(五)收集系数的测定
1.割茬高度的实测
对于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以及大豆和棉花等,在调查村根据农作物的收获方式(机械和人工)的不同,分别选取10个典型地块,测量各种收获方式的秸秆割茬高度,每个典型地块测10株(丛),计算平均值,将测量和计算结果记入表1-4。
对于马铃薯、花生等秧蔓类秸秆,可不考虑机械和人工收获方式的不同,统一认为割茬高度为0。
2.枝叶损失率测定
实地调查秸杆收集和运输过程中的枝叶损失率,并将结果记入附表1-5。在缺乏实际资料的情况下,可按照0.05进行计算。
(六)数据汇总
试点县根据农作物种植情况,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汇总相关数据并上报。见附表1-6。
四、秸秆利用量调查
(一)普查范围和对象
1.调查范围
(1)农户:按照PPS抽样法在随机抽取4个乡镇,每个身镇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取15个农户,共计抽取120个农户进行秸秆利用量调查。
调查的农户既包括从事农作物种植的普通小农户,也包括将其他农户的土地承包、流转、租赁过来,进行农作物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其核心是从事有农作物种植活动。
(2)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所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的秸秆利用情况进行普查。
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包括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秸秆肥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秸杆食用菌种植企业/合作社和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以上企业/合作社所利用的秸秆大部分为从本县或本县以外收购,也有少数企业所利用的秸秆由自身耕种的农作物得到。
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包括规模化养殖企业和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可能同时从事养殖和饲料加工两种生产活动, 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合作社则专指只从事秸秆饲料加工生产、不从事畜禽养殖的企业/合作社。
(3)秸秆收储运组织:秸秆收储运组织是指专门从事秸秆收储运业务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秸秆收储运组织专门从事秸秆收集、储存和运输等业务,主要将秸秆销售给秸秆利用企业、合作社,自身不对秸秆加以利用。
2.调查对象
我市以中稻、小麦、玉米、马铃薯、大豆、花生、油菜籽、棉花等农作物秸秆可收集利用量为基数,调查农作物秸秆利用量。农作物秸秆的利用量特指可收集利用农作物秸秆的“五料化”利用量,即肥料化利用量、燃料化利用量、饲料化利用量、基料化利用量和原料化利用量。
其中,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秸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 花生稻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1)可收集利用秸秆资源:即某一区域利用现有的收集方式下,能够收集获得的农作物秸秆。包括农作物收获过程中已打包收集的秸杆,也包括能够收集但未收集如在机械收获过程中直接抛撒于田间秸杆,或人工收割堆放于田间的秸秆。
(2)秸秆肥料化利用:通过秸秆直接还田、堆沤还田、腐熟还田、秸秆生产有机肥技术等途径,将可收集利用的农作物秸秆以有机肥料的形式施入农田。其中,秸秆直接还田特指可收集利用秸秆的直接还田,不包括经过充分合理收集之后仍然无法被收集起来的那部分农作物残茬。
(3)秸秆词料化利用:即农作物秸秆离田收集后,经过青(黄) 贮、氨化、压块、揉搓丝化等技术处理用作牲畜词料。
(4)秸杆燃料化利用:将结秆直接用于农村居民炊事、冬季取暖等用途,或通过沼气、固化成型燃料、热解气化、直燃发电等新型能源化利用方式,将秸秆转化为清洁能源。
(5)秸秆基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或其它栽培基质。
(6)秸秆原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人造板材、复合材料、清洁制浆、木糖醇生产、可降解包装材料、墙体材料、盆钵、造纸、编织、建筑材料、养殖垫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①在填报调查表时,秸秆除特别标明“鲜重”的, 皆为晾晒干重或折合干重(含水量15%)。用于青贮的各类鲜秸秆, 统一按3:1折算秸秆风干重;②在合理的收割留茬条件下、经过充分合理收集之后仍然无法被收集起来的那部分农作物根茬残留在田间,虽然后期通过翻耕得以还田,但由于其不在可收集利用秸秆资源的范畴内,故不计入秸秆“五料化”利用量。
(二)普查内容
1.农户秸秆利用情况
农户调查的内容包括:
(1)农户基本情况:包括被调查人年龄、受教育程度、2017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时间、农户家庭人口、耕地面积等基本情况;
(2)2017年农作物种植与自产秸秆利用情况:①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单产水平;②农作物收获方式(人工收获、机械收获)及其面积,不同收获方式下的农作物留茬高度;③自产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比例;④自产农作物秸秆赠送、出售的用途及比例。
2.企业/合作社秸秆利用、收储运情况
(1)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的秸秆利用情祝
各类秸杆综合利用企业的年生产能力、2017年实际产量、各类原料的年利用量、秸秆的来源等。
(2)专门从事秸秆收储运业务的企业合作社的秸杆收储运情况秸秆收储运组织的收储方式、收储秸秆种类及数量、运输半径等。
3.县市级秸秆利用情况
抽样调查县市的乡镇数量、乡村人口数、农户数等情况;种植业、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秸秆收储运组织等的发展情况;秸秆“五料化”利用量。
(1)调查员培训。发放秸秆利用量抽样调查培训教材,对进行入户抽查和企业/合作社普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2)抽取入户调查的行政村。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15户农户,对每个县抽取的120户农户实行登记。
(3)调查登记。对抽样县中所有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进行名录登记。
(4)发放调查表。发放农户抽样调查表、企业普查表、县级调查表。
(5)指导填报。农作物秸秆利用农户抽样调查表按调查区抽样农户名录和企业名录,由调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访问调查对象,入户或前往企业登记并填报。县级调查表由普查机构统一布置,由县级统计机构有关人员填报。
(6)调查表收集与校核。对填报完成的调查表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重新返回进行完善,对于符合要求的调查表,交付数据录入单位进行数据录入。
(7)补充调查。当实地调查完成以后,应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计算,使调查的资料成为可供分析、预测的信息。如在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修改调查内容,进行补充调查。
(三)调查时点
普查时点:2017年12月31日
时段资料:2017年
五、资金概算
1、培训费:参加省组织的培训和镇处普查员培训1万元。
2、资料费:培训资料及调查表:1万元。
3、采样费:请专业采样人员五点采样,每点一个平方。500元/样品,90个样品计4.5万元。
4、样品费:五个平方农作物补助,50元/样品,90个样品计0.45万元。
5、制样费:作物籽粒晒干脱粒,秸秆切碎,50元/样品,180个样品计0.9万元。
6、采样制样工具:剪刀铡刀及劳保用品0.6万元。
7、交通费: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典型调查,全市要在80个不同作物地块取秸秆和籽粒样品90个,同时在全市开展秸秆利用调查,所有开展综合利用的企业、合作组织、收储单位、120个农户都要入户调查,同时还要开展点位核实,需90个工作日。300元/天计2.7万元。
8、下乡补助:每次下乡按4人计算,80元/天计2.88万元。
9、调查录入设备:电脑空调手持终端2万元。
10、录入人员工资:请专业人员录入调查数:1万元。
合计:17.03万元。
表1-3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稻秆热解气化和炭化工程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NY3□□□□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D001 | D002 | D003 | 其中:2017年秸秆来源、利用数量(风干重,吨) | |||||||||||
D004 | J)005 | D006 | D007 | D008 | D009 | D010 | D011 | D012 | D013 | D014 | ||||
年可利用生物质 能力® (吨) | 年丈际利用生物 质a® (吨) | 燃气产量 (万立方米) | 秸秆来源® | 稻草 | 麦稻 | 玉米 秸 | 大豆 秸 | 油菜 秸 | 花生 秧 | 棉花 秸 | 马铃 薯秧 | 甘薯 秧 | 木薯 秆 | |
M1本县 | N1自种 | |||||||||||||
N2收购 | ||||||||||||||
M2本省(本县以外) | ||||||||||||||
M3外省 (请在后 面注明省份) | ||||||||||||||
①D001年生产能力:按照每年开工300天,每天开工8小时的标准计算年生产能力。
②D003生物质利用量:包括秸秆和林木三剩物(砍伐剩余物、造林剩余物、加工剩余物)。
③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秸秆利用数量填写秸秆风干重,含水率15%。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粘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花生秸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④N1自种是指有些企业本身从事农作物种植活动,并将种的秸杆收获后直接用作本企业生产原料。N2收购、M2本省(本县以外)及M3外省均指企业收购的秸秆原料数量。
表1-4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沼气工程①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NY4□□□□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E001 | E002 | 2017年生物质利用情况® | 2017年各类秸秆来源、秸秆利用数量(风干重,吨) | |||||||||||
E003 | E004 | E005 | E006 | E007 | E008 | E009 | E010 | E011 | E012 | E013 | E014 | |||
发酵总池容 (立方米) | 沼气年产量 (立方米) | 粪便 (鲜重)(吨) | 秸秆来源® | 稻草 | 麦稱 | 玉米秸 | 大豆秸 | 油菜秸 | 花生秧 | 棉花秸 | 马铃薯秧 | 甘薯秧 | 木薯秆 | |
Ml本县 | N1自种 | |||||||||||||
N2收购 | ||||||||||||||
M2本省(本县以外) | ||||||||||||||
M3外省 (请在 后面注 明省份) | ||||||||||||||
①本表中的沼气工程不包括户用沼气。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
②生物质利用量:包括秸杆和畜禽粪便。秸秆利用量填写秸杆风干重,含水率15%。畜禽粪便填写鲜重。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稻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花生秸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③N1自种是指有些企业本身从事农作物种植活动,并将自种的秸秆收获后直接用作本企业生产原料。N2收购、M2本省(本县以外)及M3外省均指企业收购的秸杆原料。
表2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和合作社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SL1□□□□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各种秸秆来源 | 2017年各类秸秆利用数量(吨) | ||||||||||||||||||||
F001 | m | 麦粘 | 玉米秸® | 大豆秸 | 油菜秸 | 花生秧 | 棉花秸 | 马铃薯秧 | 甘薯秧 | 木薯秆 | |||||||||||
F002 青黄贮 | F003 非青 黄贮 | F004 青黄 贮 | F005 非青 黄贮 | F006 青黄 贮 | F007 非青 黄贮 | F008 青黄 贮 | F009 非青 黄贮 | F010 青黄 贮 | F01 非青 黄贮 | F012 青黄 贮 | F013 非青 黄贮 | F014 青黄 贮 | F015 非青 黄贮 | F016 青黄 贮 | F017 非青 黄贮 | F018 青黄 贮 | F019 非青 黄贮 | F020 青黄 贮 | F021 非青 黄贮 | ||
Ml本县 | N1自种 | ||||||||||||||||||||
N2收购 | |||||||||||||||||||||
M2本省(本县以外) | |||||||||||||||||||||
M3外省 (请在后 面注明省 份) | |||||||||||||||||||||
① 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包括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和饲料加工企业/合作社,均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可能同时从事养殖和饲料加工两种生产活动。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合作社专指只从事秸秆饲料加工生产、不从事畜禽养殖的企业/合作社。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
②N1自种是指有些企业本身从事农作物种植活动,并将自种的秸秆收获后盡接用作本企业生产原料。N2收购、M2本省(本县以外)及M3外省均指企业收购的秸秆原料。
③本表秸秆利用量中,用于青黄贮的各类鲜秸秆填写鲜重,非青黄贮的秸秆填写风干重(秸秆含水率15%>。
④ 玉米秸包括籽实玉米和粮饲兼用玉米,全株整体收获的专用青饲玉米不统计。
表3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企业和合作社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JL1□□□□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各种秸秆来源® | 2017年各类秸秆利用数量® (风干重,吨) | ||||||||||
H001 | H002 | H003 | H004 | H005 | H006 | H007 | H008 | H009 | H010 | H011 | |
稻草 | 麦稻 | 玉米稻 | 大豆秸 | 油菜秸 | 花生秧 | 棉花粘 | 马铃薯秧 | 甘薯秧 | 木薯秆 | ||
Ml本县 | N1自种 | ||||||||||
N2收购 | |||||||||||
M2本省(本县以外) | |||||||||||
M3外省 (请在后面注 明省份) | |||||||||||
①秸秆基料化企业/合作社是指食用菌种植或生产各类基质的企业/合作社,均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具苻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
②N1种是指有些企业本身从事农作物种植活动,并将自种的秸秆收获后直接用作本企业生产原料。N2收购、M2本省(本县以外)及M3外省均指企业收购的秸秆原料》
③秸秆利用数量填写秸秆风T重,含水率15%。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秸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花生秸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表4农作物秸轩肥料化利用——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FL1□□□□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1001 | 2017年各种秸秆来源、利用数量(风干重,吨) | |||||||||||
1002 | 1003 | 1004 | 1005 | 10(?6 | 1007 | 1008 | 1009 | 1010 | 1011 | 1012 | ||
有机肥产量(吨) | 秸秆来源® | 稻草 | 麦秸 | 玉米秸 | 大豆秸 | 油菜秸 | 花生秧 | 棉花秸 | 马铃薯秧 | 甘薯秧 | 木薯秆 | |
Ml本县 | N1自种 | |||||||||||
N2收购 | ||||||||||||
M2本省(本县以外) | ||||||||||||
M3外省 (请在 后面注 明省份) | ||||||||||||
①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
②秸秆利用量填写秸杆风干重,含水率15%。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秸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花生秸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③N1自种是指有些企业本身从事农作物种植活动,并将自种的秸秆收获后直接用作本企业生产原料。N2收购、M2本省(本县以外)及M3外省均指企业收购的秸秆原料。
表5农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和合作社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YL1□□□□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J001 | J002 | 2017年各种秸秆收购来源、利用数量(风干重,吨) | ||||||||||||
J003 | J004 | J005 | J006 | J007 | J008 | J009 | J010 | J011 | J012 | J013 | ||||
产品名称 | 产品产量 | 单位 | 秸秆来源 | 稻草 | 麦秸 | 玉米秸 | 大豆秸 | 油菜秸 | 花生秧 | 棉花秸 | 马铃薯秧 | 甘薯秧 | 木薯秆 | |
Ml 本县 | N1自种 | |||||||||||||
N2收购 | ||||||||||||||
M2本省(本县以外) | ||||||||||||||
M3外省 | ||||||||||||||
(请在 | ||||||||||||||
后面注 | ||||||||||||||
明省份) |
①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和合作社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
②产品产量的单位:秸秆浆,单位:吨:秸秆板材,单位^平方米;其他秸轩类产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标注。
③秸秆利用数量填写秸秆风干重,含水率15%。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秸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花生秸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④N1自种是指有些企业本身从事农作物种植活动,并将自种的秸秆收获后直接用作本企业生产原料。N2收购、M2本省(本县以外)及M3外省均指企业收购的秸秆原料。
表6专门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的企业和合作社普查表
省(自治区) 市(区) 县企业/合作社名称
企业被调查人姓名及电话 企业编码:SC1□□□□
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 日
名称② K001 | 代码 K002 | 秸秆收储来源及数量(风千重,吨) | 秸秆销售去向 (直接在选项上打) K005 | 销售出的粘秆用途及数最(风干重,吨) | |||||||||||||||
收储来源 (直接在选项上打√) K003 | 收储数量K004 | 肥料 K006 | 饲料 K007 | 燃料 K008 | 基料 K009 | 原料 K010 | |||||||||||||
稻草 | 200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麦稻 | 201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玉米秸 | 202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大豆秸 | 203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名称 K001 | 代码 K002 | 秸秆收储来源及数量(风干重,吨) | 秸秆销售去向(直接在选项上打) K005 | 销售出的秸秆用途及数量(风干重,吨) | |||||||||||||||
收储来源@ (直接在选项上打√) K003 | 收储数量 K004 | 肥料 K006 | 饲料 K007 | 燃料 K008 | 基料 K009 | 原料 K010 | |||||||||||||
油菜秸 | 204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花生秧 | 205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棉花秸 | 206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马铃薯 秧 | 207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甘薯秧 | 208 | M31本县 | M51本县 | ||||||||||||||||
M32本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本县以外)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
木薯秆 | 209 | M31 本 县 | M51本县 | ||||||||||||||||
M32木省(本县以外) | M52本省(木县以外) |
名称® K001 | 代码 K002 | 秸秆收储来源及数量(风干重,吨) | 秸秆销售去向(直接在选项上打√) K005 | 销售出的秸秆用途及数量(风干重,吨) | |||||
收储来源® (直接在选项上打√) K003 | 收储数量0 K004 | 肥料 K006 | 饲料 K007 | 燃料 K008 | 基料 K009 | 原料 K010 | |||
M3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M53外省(请在后面注明省份) |
①专门从事秸秆收储运企业和合作社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包括从事秸秆收储运的农机合作社在内,不包括个体从事秸秆收储的没有法人资格的秸秆经纪人。专门从事秸杆收储运企收和合作社包括进行秸秆收集、储存和运输,将秸秆销售给秸秆利用企业、合作社,自我不进行秸秆利用。本表所填数据均为2017年数据。
②水稻秸秆不统计稻壳部分,玉米秸秆不统计玉米芯部分,花生秸秆不统计花生壳部分。
③秸秆收购来源中,M31指来自本县, M32来自本县以外本省以内,M33指来自外省。秸秆销售去向中,M51指销往本县,M52销往本县以外本省以内,M53指销往外省。
④秸秆收储数量和销售数量均指粘秆风干重,含水率1.5%。
县级调查表
省(自治区)市(区)县调查员姓名及电话: 填表时间:年 月日
县级基本清况 | 农作5 | 吻种植、收获与秸秆综合利用情况 | ||||||||||||||
乡镇个数(个)L001 | 品种 | 播种面 积(亩) | 作物总产量 (吨) | 草谷 比 | 机械收获 | 人工收获 | 株高(厘米) | 直接还田面积(亩) | 秸秆利用量(吨) | |||||||
面积 (亩) | 留茬高度(厘米) | 面积 (亩) | 留茬高度(厘米) | 肥料化 | 饲料化 | 基料化 | 燃料化 | 原料化 | ||||||||
L006 | L007 | L008 | L009 | L010 | L011 | L012 | L013 | L014 | L015 | L016 | L017 | L018 | L019 | |||
村委会个数(个)L002 | 早稻 | |||||||||||||||
中稻和一季晚稻 | ||||||||||||||||
乡村户数(万户)L003 | 双季晚稻 | |||||||||||||||
小麦 | ||||||||||||||||
玉米 | ||||||||||||||||
乡村人口数(万人)L004 | 马铃薯 | |||||||||||||||
甘薯 | ||||||||||||||||
木薯 | ||||||||||||||||
花生 | ||||||||||||||||
耕地面积(万亩)L005 | 油菜籽 | |||||||||||||||
大豆 | ||||||||||||||||
棉花 |
秸秆利用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表
NY省(自治区)市(区)县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册
秸秆发电企业/合作社NY1 |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合作社 NY2 | 秸秆热解气化和炭化工程NY3 | 秸秆沼气工程NY4 | ||||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NY10001 | NY20001 | NY30001 | NY40001 | ||||
NY10002 | NY20002 | NY30002 | NY40002 | ||||
NY10003 | NY20003 | NY30003 | NY40003 | ||||
NY10004 | NY20004 | NY30004 | NY40004 | ||||
…… | …… | …… | …… | ||||
合计(个) | 合计(个) | 合计(处) | 合计(处) |
SL1省(自治区) 市(区)县 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册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SL10001 | |
SL10002 | |
SL10003 | |
SL10004 | |
…… | |
合计(个) |
JL1 省(自治区) 市(区)县 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册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JL10001 | |
JL10002 | |
JL10003 | |
JL10004 | |
…… | |
合计(个) |
FL1省(自治区) 市(区)县 农作物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册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FL10001 | |
FL10002 | |
FL10003 | |
FL10004 | |
…… | |
合计(个) |
YL1 省(自治区) 市(区)县 农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册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YL10001 | |
YL10002 | |
YL10003 | |
YL10004 | |
…… | |
合计(个) |
SC1 省(自治区) 市(区)县 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企业/合作社名录登记册
企业编码 | 企业名称 |
SC10001 | |
SC10002 | |
SC10003 | |
SC10004 | |
…… | |
合计(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