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交通运输局领导:
我们是县交通运输局全体25名工作人员,来源于原交通局农用车养路费征收站15人以及原两轮摩托车养路费征收10人(备注:部队退役军人15人)。这些同志都是交通执法人员,长期工作在交通行政执法的第一线,在历次交通机构改革时期我们积极响应领导和组织的号召,服从分配,努力工作。在多年的交通行政执法、路政管理、打击超载超限行为等工作中,我们都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取消养路费征收规定之后,我们收编到xx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心,工资、福利等一切开支来源于燃油费返还资金,由县局统一调配发放。
在今年实行的交通体制改革,决定在交通运输局内成立交通执法大队,我们听了十分高兴,也很激动,认为这是个极好机会,可以真正落实大家的编制问题,进入县财政管理,这样就能解决我们的切身利益,更好地全心力的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可是,近日我们听到有关信息,据说成立交通执法大队的有关事项已定,定为30个编制,人员由公路部门抽调入编15人,县运管部门现有人员9人,其他部分人员由县交通运输局编入,如果像这样的话,我们绝大部分人员的编制问题都得不到落实,令人痛心。我们认为成立交通执法大队应由交通运输局现有执法人员为主,借此机会,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人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编制问题(也是交通运输局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单位内部的稳定。
根据我们了解,这次确定的交通执法大队的人员之事,永修县公路部门编入的人员最多,有许多县(市)没有一个人编入,有调入也是几个人。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是制造矛盾,根本不符合永修的实情,不利于工作。
为此,我们全体人员提出二点诉求,望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给予解决:恳请在这次确定的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时,应以交通运输局我们现有的25人为主,首先解决大家的财政拨款编制问题,像公路部门、运管部门一样所有人员的工资经费进入县财政预算;二是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保障大家的工资、福利,享受本单位人员的同等待遇。
以上报告,望尽早回复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