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抓好汛期防御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近期防汛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汛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 务必增强防汛思想,密切关注气象舆情变化,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防汛会商,科学决策、有效应对、靠前指挥,马上行动起来,切实做好防御工作部署,严防汛期造成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二、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汛期防汛安全检查工作,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城乡积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中心,特别是靠近山体边坡、江河流域等危险区域的居民房屋,要安排专人对易受灾区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是不能确保安全的,一律疏散人员,杜绝因透水、溃坝、垮塌、滑坡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请各镇街挂点区领导要到负责点检查指导防御工作,确保防御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无阻。各应急救援队伍要严阵以待,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准备应对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四、正确舆论引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微信、微博、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恶劣天气预警信号、预警措施的宣传发布以及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最大程度降低伤害,确保平安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