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班级、寝室管理量化意见
1、为加强班级、寝室财产物资管理,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意见。
2、凡学校研究安排的收费,前三名上交的各奖3分、2分、1分,后三名上交的各扣0.5分,1分,2分。其他班级不扣不奖。
3、后勤处规定时间收交的资料,前三名各奖3分、2分、1分,后三名各扣0.5分,1分,2分。其他班级不扣不奖。
4、随意接受未交费学生的,每接受1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
5、教室、宿舍玻璃每损坏一块,扣所属班级积分1分,累计计算且照价赔偿6元/块。
6、门、窗、电棒、黑板、照明设备每损坏或丢失一件(扇、套、块)扣所属班级1分且累计算,照价赔偿。
7、对其它公共用品或公共设施。每丢失损坏一件次要视其情节轻重,扣所属班级1-5分,并照价赔偿。
8、期末应上交的公共用品,前三名上交的各奖3分、2分、1分,后三名上交的各扣0.5分,1分,2分。其他班级不扣不奖。
9、用水后应随关龙头。违者,每发现1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非照明时间不关灯,每发现1次扣班级积分1分,累计计算,并缴纳非照明时间用电电费2元每次。
11、体、音、美、劳器材,属班级有意损坏,每件次扣积分2分,且照价赔偿。
12、未向校方说明,随意安排学生进班,除追查责任和追缴费用外,一人次扣10分。
13、巧立名目向学生收费或搭车收费,或随意罚款,或摊派物品的,要追查经办教师的责任,并扣班级积分20分,且责令向学生退费。
14、毁损学校花草树木等,一人次扣班级1分,并赔偿有关损失。
15、对于个别班级学生帮助总务处处理有关事务的,酌情给予奖分。
16、寝室的公物管理和班级相同,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17、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寝室管理员是寝室财产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5、未尽之处,由学校研究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