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的工作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强化宣传发动,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结合市扫黑除恶【2019】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反映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正面评价和积极参与,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安排
各股、站、室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的宣传,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进工地、进小区、进群众等方式实现宣传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和认可度。
(一)文秘股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等媒体平台持续推送宣传短片和视频等相关内容。(牵头负责: )
(二)质安站、建管站
进工地深入宣传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督促工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牵头人: )
(三)物业管理股
进小区进行宣传,利用小区移动电视、LED屏等进行宣传,指导小区张贴公告、悬挂标语。(牵头人: )
(四)危改办
进农村,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和张贴公告。(牵头人: )
(四)征收办
在房屋征收领域中对拆迁户进行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手册。(牵头人: )
(六)房产中心
组织房开企业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张贴悬挂标语。
(七)招投标办
招投标过程中,对参与企业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牵头人: )
(八)低保中心
进入保障房小区对群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并指导悬挂标语、张贴公告。(牵头人: )
(九)党办(责任人: )
结合脱贫攻坚大走访、大调查,以帮扶干部为主体,通过全覆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到户政策宣讲。
(十)城建股(责任人: )
进燃气企业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并指导悬挂标语、张贴公告。
三、工作要求
1、各股、站、室分别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形成浓厚氛围。
2、对宣传发动情况,从即日起,各股、站、室对各自负责的领域进行全覆盖宣传发动并在2019年4月4日前将资料上报到局扫黑办,以后实行每周一报。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
QQ邮箱: 。
附件:
一、宣传标语
1.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全环节。
2.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
4.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5.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6.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7.扫除黑恶,人人有责;社会平安,人人受益。
8.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除恶务尽。
9.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10.出重拳、下重手,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11.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12.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13.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14.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15.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16.扫除黑恶势力,净化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