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校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和重点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织密织牢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不断提升校园安防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力排查整治各类涉校涉生安全风险隐患并及时化解消除,有效遏制和最大限度减少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确保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要深刻汲取近期全省乃至全国各类安全事故和事件的教训,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具体落实措施,紧盯涉校涉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部署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学校以党支部书记、校长王栋良为组长,政教主任刘煜明为副组长,班主任及责任教师为组员成立检查小组。
(二)全面自查。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过程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分级建立台账,并向县教育局报备。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同配合,集中攻坚解决;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要报告县教育局、镇镇府及时协调解决。
(三)督导检查。学校制定检查专项方案,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校的督查检查,督促做好安全工作大检查、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部位和环节强化排查整治,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学校将适时对问题突出的班级进行反复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全部到位、万无一失。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问题
1.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学校班子成员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安全工作情况;学校落实《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情况等。
2.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学校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因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和师生安全事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处置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学校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集中学习宣传和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校园安全包抓工作、网格化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预警、家校社共育等机制情况。
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重大风险隐患督办情况,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问题隐患整治不力的是否进行责任追究,对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5.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任务落实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安全教育课,结合学校地域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对学生开展防溺水、防火防灾、防性侵、防拐卖、防传销、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毒品预防教育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是否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师生开展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培训等情况。
6.安全事件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检查学校是否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是否对安全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等。
(二)专项检查内容
1.校舍安全。检查学校校舍及学校建筑物附着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经专业鉴定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要及时封控,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检查校园围墙周边是否存在村(居)民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砖头、柴火)等问题,是否会同住建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进行联合整治。
2.消防安全。检查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学校电气线路、电力设备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消防通道及楼栋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情况。
3.食品安全。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负责人陪餐制、家长和学生代表监督等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以及建立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统一招标、食品溯源、留样机制等工作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卫生体检以及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情况。
4.交通安全。检查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情况;治理校园内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乱停乱放情况;配合公安等部门整治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接送学生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减速带及上下学时段交警疏导交通、设置临时停车位等情况。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机制是否健全,各环节是否做到全过程监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学校实验室或危险化学品储藏室是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老化电线电路等是否及时进行更换,消防用品是否配备;是否存在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等情况。
6.其他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图书馆、阅览室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配备相应防护设备和防范用品等情况;加强租用学校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7.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学校门卫管理是否实行审核登记制度,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全覆盖,校门保安员防卫器材是否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学生上下学时段是否设置相应的“护学岗”,校园内隐蔽部位是否经常进行巡查;协调相关部门是否经常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对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安全的违规违法经营场所行为以及危化品仓库、重污染源、危险山体、危险水域等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进行联合整治;对校园周边加强巡查或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巡逻,防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是否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联系,掌握校园周边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重点人员信息,做好安全防范。
8.重大集体活动安全。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运动会、文艺演出、集体劳动、社区服务、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是否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履行相应审批报备手续和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方案,是否明确各相关人员安全责任,前期是否对现场进行调研查看及隐患排查等情况。
9.学生校外租住自建房安全。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是否对租住在学校边村(居)民自建房的学生宿舍安全性进行深入摸排,建立台账、整治隐患;配合消防等部门是否对租住在村(居)民自建房的学生宿舍开展火灾风险防范宣传和治理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大检查。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各类问题隐患整改整治,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隐患有效清零见底。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相关责任人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硬措施、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期间要进行大力宣传。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师生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全力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
(四)加强完善提高。要把安全工作大检查与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全县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等结合起来,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对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把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