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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们带向远方。”
小学阶段我读过许多书,要说无论是从内容还是书中的图画都让我印象深刻的,那就是让我过目不忘的《皮皮鲁和小兔跑跑跳跳》。
这本书讲的是,静静的爸爸送给他了一只小兔子名叫跑跑跳跳。很快,跑跑跳跳就认识了一群非常厉害的朋友——静静最喜欢的玩具和宠物。但好景不长,静静的爸爸妈妈想吃了它,于是小伙伴们都在绞尽脑汁为它出主意,最后他们认为让跑跑跳跳会说话是再好不过的办法了。于是他们冒着不可言喻的风险为跑跑跳跳做了舌头手术,经历了一般波折,跑跑跳跳终于会开口说话了,而且它也上了鼠年的春晚。
看完了这本书,我既生气又感动,生气是因为静静的爸爸妈妈无缘无故的要吃没有任何过错的跑跑跳跳。他们却没有想过,如果伤害了它,它和它的伙伴们会怎样看待人类。但是跑跑跳跳和伙伴们的团结也深深打动了我。并且作者又从动物的角度来写出它们对人类有哪些看法。
正如人们经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也相信,在书的海洋中,一定有更多的惊喜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 有一个梦想》演讲稿,我身边的小能人,小学生交通安全小我喜欢的一本书 晴空万里,天上没有一丝云彩,太阳把面烤得滚烫滚烫。我喜欢的一本书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4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夏天,雨点哗啦啦。天上的雨点像筛豆子似的往下直掉,打碎了如镜的湖面,吓跑了原本想跳上水面看看雨景的小鱼儿。这时候,一个高个子青年人匆匆忙忙 地朝了钢口跑去。他头上戴着鸭舌帽,鸭舌前吊着一副蓝色的眼镜,满脸通红,流着汗水,脚穿帆布袜子和厚鞋,手上戴着帆布手套。心向党,未来的机器人,给老师 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虽然只四十刚出头,却早已两鬓飞霜,瘦削而蜡黄的脸上皱纹密布,青筋暴露的双手长满了硬生生的茧皮。 最早出现的启明星,在这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起来了。它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有它一个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
第2篇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智慧的结晶。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我家的书琳琅满目,但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 说到《格林童话》啊,我都会猛扑过去。我看着看着,有时嘴角露出了微笑,又有时差点流出了眼泪。 当我看到“极乐世界的童话“这篇文章时,感到很是震惊。面里说,作者很喜欢漫游,他去了极乐世界,看到了又瘦又老的山羊背上驮着一百桶猪油和六十车盐在田野里悠闲地散步。 我仿佛也进到了极乐世界里,看见两只蚊子正协作造一座桥,两只鸽子在拔狼身上的毛,两只青蛙在打麦子。我的嘴成了“O”形了。忽然,一位老爷爷走来,告诉我:“这不算什么,我刚才还看到一个刚满一岁的孩子正在德国的勒根斯堡,把四个大磨盘扔到英国的斯特拉斯城。” 这时又来了一只青蛙说:“他说的也不算神奇,你看,那边有只鹰在轻松自如地游过莱茵河;鱼儿在水里嘻戏打闹,欢笑声一直会传到天堂上去呢!” 书,能保持我们的童心;书能保持我们的青春。让我们多看看书,锁住我们的童心,锁住我们的青春吧!
第5篇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女孩成长的故事》。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哲理。
读了《最美的月亮》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了只有孝敬父母,关心他人的人才能够受人尊敬,而那些只顾自己,自私自利的人是永远会被人唾弃的;读了《礼物树》这个故事后,我学会了做人不能贪心,因为贪心是永无止境的,而我们能拥有的东西却是有限的,正所谓“知足常乐”;读了《小麻雀》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我现在还很小,很多很多事情我都要从头学起,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要做到不急不躁,认真细致,这样我才能成为一个聪明的孩子。还有《卖花姑娘》,《两只海螺》,《爱护树叶》。每一个故事都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我。
我觉得这本书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觉得这本书它像一场场春雨,滋润着我幼小的心田;我觉得这本书它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的优点和缺点,并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我的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是我的好友,这本书还是我成长的助推器。通过书中一个个精彩绝伦的小故事,我渐渐找到了契合我心灵的神秘密码,慢慢学会了采集智慧的光芒,还懂得了许多不同的人生哲理,我喜欢这本书!
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走进它,宛如久旱的稻田,迎来了一篇云彩,渴望它带来滋养你憔悴容颜的甘露。感受它如临奇妙世界,伟大与永恒,拨动你那炽热躁动的心。融入它,它就会引你步入生活的殿堂。
初次接触《傲慢与偏见》,便被其情节所折服,爱不释手。生活中,它是我成功的罗盘针,更是我平凡生活的向导,它蕴涵着生活的点点滴滴,更演绎了世间凡人的辛酸历程。一则故事,触动着心扉;一段经历,浓缩着真谛;一段平凡,谱写着永恒。旅程中,它为我抹平鞋中的一粒沙,带你走得更远。它为你关上笼罩乌云的窗,却为你开启了一扇智慧的门,引你走进时空的隧道,去领略某些境界。
在《傲慢与偏见》一书中,女主人翁是作者非常熟悉的小乡绅的女儿,男主人翁是一个富有绅士,在他(她)属于同一个阶级但不属于同一个阶层的交往中,等级视觉清晰分明,世俗意识表露无遗,在天经地义的男欢女爱演绎了一番。正直与欺诈,善良与丑恶,纯朴与浮华,现实与理智的大戏。当然,作者也给女主人翁伊丽莎白和男主人翁的悲欢离合创造了太多的机巧,让我的心潮跌宕起伏,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给心潮澎湃的我得到一种无声的安慰。
这里不是人生的五味,却蕴藏着你成长的“四库全书”;这里不是你成长的摇篮,却是你大饱眼福的平台。这里有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傲慢与偏见》是我值得信赖的良师益友。走进它,将使我受益匪浅。
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我喜欢看《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李心田爷爷,这本书里讲了一个叫潘冬子的小孩从一名九岁儿童成长为一名解放军战士的故事。
潘冬子的爸爸是一名红军战士随部队转移去了延安,妈妈为了掩护同志牺牲了。冬子在组织的安排下去米店做学徒。米店老板是奸商,往米里掺沙子,还抬高米价,又和胡汉三勾结在一起。潘冬子在米店里放火,可是没有把胡汉三烧死。因为潘冬子是革命后代,所以被反动派胡汉三追杀。后来冬子遇见了好心的姚爷爷并且收留了他,他跟着爷爷打探消息,最后找到了杀害妈妈的凶手,放火烧了他的房子,给妈妈报了仇。冬子在寻找部队的途中历经千辛万苦每当他失去信心时,他总是看着爸爸留下来的那颗闪闪的红星,这颗红星温暖着冬子幼小的心灵,坚定着他的信心,最终他终于找到了部队,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以后我也要像冬子那样,成为一个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人,在学习上也要有克服困难以及坚持到底的精神。我从书中还体会到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应该加倍珍惜,我们应该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对!
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叫《神话故事》,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比如:嫦娥奔月、女娲补天、八仙过海、精卫填海……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
后羿射日:在古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晒得地面寸草不生,人们受不了,只好找了一个箭法很好的人,这个人名叫后羿,后羿向天宫借了十支箭,拿到箭后,他翻过了九十九座山,游过了九十九条河,最后找了一个好地方,只见他拉满弓,一箭一箭的飞了过去,只剩下最后一颗太阳的时候,天宫的人阻止了他,这样天上只剩下一颗太阳。
嫦娥奔月:射日后,天宫送给了后羿一枚灵丹,后羿回来后把灵丹交给自己的妻子嫦娥,后羿说:“这颗灵丹的作用可大了,吃一口长生不老,都吃掉的话可以上天做神仙。”后羿是一位百发百中的神射手,因此他有许多徒弟,其中一个徒弟得知嫦娥有一枚灵丹,就决定在某一天装生病,不去跟后羿练箭,果然,后羿离开后不久,那位徒弟就决定去后羿家偷那颗灵丹,嫦娥发现后,连忙把灵丹藏在怀中,这时,那名徒弟拿出了一把锋利的刀,这把刀离她只有一厘米的时候,嫦娥一口吞下了灵丹,飘上了天空。
书是人们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比如《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成语故事》等等,其中《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本书里描述了几十个童话故事,塑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童话形象——愚蠢的国王、善良有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等,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里面讲的内容很感人。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在路上走着。正当她要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马车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了,一只鞋丢了,另一只鞋被一个个小男孩捡走了,他说:“等我有孩子了,这只鞋可以给我的孩子做摇篮。”说完他就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光脚走了。她又坐在一座墙旁边,心想:爸爸吩咐过,不卖完火柴不许回家。她觉得越来越冷,所以点燃了一根火柴。忽然,出现了一个火炉,正当她准备烤脚的时候,火炉没有了。她又点着了一根,出现了一只烤鹅,忽然,那只烤鹅走了起来,身上还插着一根叉子,正当她要吃的时候,烤鹅又没见了。
我静静地合上书,眼泪夺眶而出。一个多么让人怜爱的小女孩啊,可是她的命运却是如此凄惨!回想我自己,是多么不懂事,常常为爸爸妈妈不能满足我的要求而抱怨。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多么内疚!谢谢你,小女孩,你教会了我学习珍惜,学会感恩,让我受益匪浅!
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450字作文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450字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