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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作文600字 篇一
提起打工,大家可能会想,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打什么工?纯属炒作。我没有炒作,只不过,我说的打工不是你的那个打工。
书,对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许多人都看过书,都了解书,他们都知道: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可以让我们变成知识上和精神上的富翁。我,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不点,时常在同学们“引经据典”,“谈天说地”的时候不知所措。
为了能顺应“时代的潮流”(哈哈,大话)。我决定用打工的方式改变我“贫穷落后”的面貌。所以从今往后我每天都要向书“打工”。
中午,我来到教室,看到我的“老板”躺在课桌上,尽情地享受温暖的阳光。我走过去,向它打了一个招呼,老板递给我一份打工须知:
2、写出它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
3、把文章分为几个大段,写出主要内容或小标题。
每完成一次得100元,若有没有完成或完成不规范的现象,一处扣10元。若是超额完成,每一篇加100元。
我看完以后,掏出笔签上名字就开始工作了。我按照老板的要求认真地做了。做完以后,我拿回了自己挣的100元钱,美滋滋地躺在了椅子上。
晚上,还没上晚自习时,我又想工作了,便又开始了。工作完,我照常去拿工钱,可是老板说:“你的工资只有50元!”我瞪大了眼睛,原来我一直是得100元的,今天怎么……老板和颜悦色地说:“你工作得太快了,囫囵吞枣,效率不高,有很多地方你忽视了,记着以后工作一定要认真、仔细。”
从那以后,我工作越来越仔细了,有时候加班加点,还额外赚取了400元呢!
我与书作文600字 篇二
书,是人类文明的延续者,是人类美好精神的传播者,更是我最最喜爱的伙伴和最最敬佩的老师。打开记忆的闸门,一幕幕往事在我眼前浮现……
我不是在自夸,我家的书真的很多。从“四大名著”到莎士比亚的悲剧系列;从《简爱》到《与孔子交朋友》;从《格林童话》到《诗经》,无一不是我的最爱。就因为我怀着这一份独特的爱,在浩瀚的书海中求知﹑畅游。知识让我自我完善,让我懂得更多,让我重新定格自我,所以我才会更加爱书,更渴求知识。看完书,我会有满足感。可是……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季下午,俗称“时间地狱”。因为实在太热了,所以我不得不终止我午睡的美梦。“扑通”,我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像个道士,打起坐来了。我装着道士的样子,翘起兰花指,手掌朝上放在膝盖上,闭上眼,心里想着:“心静自然凉,淡定,淡定。”“滴答。”不知不觉,汗水湿透了单薄的小睡衣,妈妈又要骂我了。干脆,在书架上找本书看看吧。我找了本《罗密欧与朱丽叶》,因为看这本书我会哭,哭了就比较凉快了。分针一格,又一格,一小时过去了,我早已陷入了泪水沼泽。突然感觉背后凉凉的,汗干了,妈妈说会感冒的。可是我正看到催人泪下的高潮,不想停下,就没有把妈妈的话放在心上。一直看了半小时左右吧,妈妈突然闯了进来,看到了我还坐在地上,不禁“龙颜大怒”,把书摔在了地上。我原本被泪水沾湿的脸,又抹了一层上去。我在半小时后谈判失败被妈妈拎上了床。唉,妈妈,母命难违啊!
亲爱的书,我的童年,它们分不开,我的一生注定与书度过。因为,我爱书。我的读书旅途,永无止境。
我与书作文600字 篇三
12月8日下午,期盼了一周的“我淘书,我快乐”跳蚤书市活动终于开市啦!
瞧,展架上贴着炫彩夺目的海报,地上铺着彩色的泡沫垫子,各种各样的图书整齐地摆在垫子上,小小的摊位被我们布置的格外引人注目。
正式开始卖书了,一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们像潮水一样涌入操场。顿时,操场上热闹起来。刚开始我还不知道该怎样卖,这时,有个小同学伸手来拿我的那本《宝葫芦的秘密》,我赶紧给他介绍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我看过两遍,所以对内容比较熟悉。我告诉他宝葫芦很神奇,小主人有什么愿望它都能帮忙实现,再告诉他这本书的价格比书店零售价的一半还便宜,他一下就动心了,直接付了钱把书拿走了。成功卖出去一本后,我信心大增,也开始放开手脚大声吆喝起来,小小的书摊被小同学们围得水泄不通。一会儿,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欢笑声……此起彼伏。
我们组的5个男生都很卖力,纷纷亮出了自己的绝活,并且越来越起劲,凭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来说服“顾客”,连平时不爱说话的李振轩也忍不住过来大声叫卖。很快,我们小组的书销售一空。挑到好书的一年级小同学乐呵呵的!成功卖完书的我们也兴奋不已!
通过这次跳蚤书市活动,让我们手中闲置的图书流动起来,提高儿童书籍的使用价值,也让我们学习到了一些买卖的技巧,同时也体验到劳动的快乐,体会到爸爸妈妈赚钱的不易,一定要珍惜每一分钱。在参与活动中,也让我们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和提高了自己交往能力。
感谢学校,感谢老师!我们度过了快乐的一天!收获满满!
我与书作文600字 篇四
古往今来,爱书赞书劝人读书者甚众,使我也深深地和书打上了交道,可直至今日,书的种种妙处诸如“黄金屋”、“颜如玉”之类却始终不得见,仔细思量,倒是搜罗了几恨。既曰为恨,难免溢于言表。
其一恨:恨它极快地消耗掉我袋中为数不多的钞票,且常常是倾囊而尽,甚至逼我屡签债单,羞于见人。我亦曾与之对抗,却徒增夜不成寐锥心刺股般不得书之痛。虽然它们偶尔怜我人微力弱,余下一二文供我果腹,但小惠小恩岂能将我收买?恨矣!
其二恨:恨它如“鸦片”般毒害我躯体。每每它一到来,必然霸气地改我日常行为准则。若遇一性格温柔、体贴人意者倒还罢了。不幸的是,书性如人性,有温婉待人者也有滥施暴虐者。此种书若到,必然是凶残残、狠巴巴地扣我饭食,夺我睡眠。与之交战正酣,浑不觉自身变故。待到战事完结,它固然已服帖了些,检点自身却也是“伤痕累累”—头疼欲裂、双目充血、饥肠辘辘,苦不堪言。恨矣!
其三恨,恨它“误”我前途。种种身强力大之书,必然是为损我学业而来。它将山之伟水之柔风之逸雪之洁甚或一虫一鸟一花一叶一言一笑娓娓道来,无不攻我人性之弱处,直引得我魂游体外,神不受拘,兴奋得忘乎所以;或喜或泣,或静献如痴或举动如狂,将学业早抛之脑后。待回到现实,才猛然悟到贵如金的分分秒秒已然被它掠去无数,不由得痛心疾首。恨矣!
身为书,它谋我财害我命误我前程,不恨何为?然心中恨意虽浓,却已无力再加口诛笔伐,姑且作罢。
恨来恨去,甚感悲哀,连区区一书尚且不能驾驭,岂不悲哉哀哉?然突又喜,喜人间尚有可恨之书,使我时光无以虚度。
我与书作文600字 篇五
引子——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在成长的道路上,从连环画到童话故事集,从唐诗三百首到小论文精选,从长篇小说汇集到散文原著,弹指一挥间,书已经陪伴我走过了将近十年,从一个懵懂的小女孩,逐渐成长为一个知书达理的女生,书,教会了我很多。每每捧起一本书,思绪,便止不住奔涌而出,让我感慨万千。
读书好——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每当翻开书页,一股熟悉的淡墨清香扑鼻而来,细细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段话,仿佛一只善解人意的手,轻拂心中的烦躁与愁苦,方才所受的不愉快,顿时烟消云散,留下的,只有一份宁静与妥贴。与书相依为伴,其乐无穷。当我在学习中遇到了拦路虎,翻开它,仿佛请来了一位无声的老师,调动了我的思维,化解了我的困惑,在茫茫大雾中,如一盏明灯,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当我彷徨无依时,翻开它,犹如迎来了知心朋友,稀释了我的哀伤网,消弥了我的失落,是漫漫长夜里不落的星辰。
读好书——并不是所有的书,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去深入探讨。读书,同样需要选择。我喜欢小说,我喜欢小说中平易近人的人物语境,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小说中新鲜、独特而深刻的艺术内容与思想;我喜欢散文,我喜欢散文精简而深刻的言辞,喜欢反复揣摩中心思想、推敲每一个细节的感觉;我也喜欢诗歌,喜欢这由智慧和情感的珍珠缀成的人生经验的短诗,自由活泼的内容,不拘一格的形式,喜欢品读时抑扬顿挫的抒情。读好书,让我体会到了更多,是对人生的思索,对生活的回味,对内心情感的表白。
我与书作文500字 篇六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书。
也许是从三岁时起,爸爸妈妈为了培养我看书的习惯,买了许多故事书和漫画书。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妈妈放在餐桌上的那本家常菜谱的画册。也许是我天生好吃的缘故,每当我翻开那本书,看到那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就忍不住流口水。就缠着妈妈做给我吃。妈妈逗我玩说:‘‘如果你能说出菜的名字和做法,我记做给你吃。’’于是,让爸爸教我上面的字。说来也奇怪,我很快就记到一个名叫‘‘酱肉丝’’的菜,妈妈果真给我做了这道菜。从此,我经常拿着这本书来让爸爸来教我认上面的字,久而久之,这本书上的字我都能认出来了。
后来,我上了幼儿园,幼儿园里发的书我都能认出来了,幼儿园的阿姨直夸我聪明,就连园长也说我像是个小神童,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从此,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来读。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了之后,我的眼泪流了下来;读到丑小鸭变成北天鹅之后,我兴奋极了。这一个个故事吸引着我,让我哭,让我笑,让我忧,
时间从我身边悄悄溜走。转眼间,我上了五年级。在和老师和同学们的交流中,我知道了“不动笔墨不读书”的道理。我现在读书也会拿起笔来,摘录出好词好句,还写下自己的感受呢。
在书的海洋里,我就像一条小鱼,自由自在的畅游。在书的原野上,我就像一匹骏马,在文字田地里无拘无束的奔驰。在书的天空里,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无拘无束的翱翔着!
书像一座宝库,我尽情的探索着,品味着,收获着。
我与书作文500字 篇七
缕)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缕书香伴我成长。
清晨,伴着晶莹的露珠和丰富的矿物质,我睁开朦胧的双眼。这时,天蒙蒙亮,遥远的天际也刚刚泛出微光。我不知怎么的,像丢了魂似的,辗转反侧还是无法延续刚刚的梦,索性一骨碌爬起来。像一只饿坏了的老鼠,钻入书海。
我贪婪地站在一堆书面前,精心挑选起来。“《十万个为什么》读过,《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看过……”我几乎将每本书名都要念叨一遍,想想有没有看过,同时也在脑海里快速地回忆它们的内容。这时,一本封面鲜艳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映入我的眼帘。我打开书,看到几行有力的字﹕候鸟成群结队地在空中匆匆飞过,其中的大雁看到院子里慢慢腾腾、迈着方步的家鹅,便朝地面俯冲下来,读完这几行字,我的心一下子被触动了,立刻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
“天色越来越暗,也越来越冷,四周散发着凛冽的寒气和冬天的味道。尼尔斯又冷又饿,心情苦恼,真想号啕大哭一场。遨游的快乐已经消失殆尽”……。随后,我又结识了许多形象鲜明,个性不凡的人物。尼尔斯经过风吹雨打、风雨交加的恶劣环境中不断磨炼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和煦的陽光顽皮地透过窗户钻了进来,把书屋弥漫得暖意融融,而我却浑然不知,依旧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更被那缕缕书香所陶醉。我被书紧紧环绕着,仍旧无法自拔。从中我感受到了书的乐趣。
我爱那曾承载着我成长历程的缕缕书香,它们将永远伴随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浓浓书香的熏陶将永远影响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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