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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500字 篇一
那是一片高大的樱花树。
花瓣飞舞,将大地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绯红。
一位少年站在樱花树下,眼底流转,注视着向他款款而来的少女。
淡淡的柔和光芒笼罩在少女的身上,女孩穿着纯白的连衣裙,裙边上有精致的花纹缠绕,裙子下是一双晶莹剔透的足,露在空气之中。
她微微扬起脸看着天上,淡金色的光中,少女的面容平静而安详,浅色的眸子上长长的睫毛扑闪着如同夏日的蝶,粉嫩的唇微微勾起,精致的五官找不出一丝瑕疵。
听着远处传来的钟声,少女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霎时间狂风大作,席地而卷的樱花瓣模糊了少年的双眼。
女孩不见了,樱花树也不见了。
林骄阳下意识的眨眨眼,眼前却只有已经掉了漆的天花板。
又做这种梦了啊。
他从沙发上坐起来,眼前的情景像刚刚经过地震的废墟一样。
电视上播着令人作呕的偶像剧,地下满是凌乱的酒瓶和一些吃完了的外卖包装盒。
林骄阳拿起一瓶还没喝完的烈酒,仰起头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刺激着麻木的味蕾。
“我叫叶莞尔,叶子的叶,莞尔依旧的莞尔,从今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
一瞬间的空白,忽然让他想起了这段话。
他讽刺的勾起嘴角,拿起茶几上一本漂亮的白皮书。
书里画着一排高大的樱花树,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
“叶莞尔……”他喃喃地叫着这个名字。
间接性失忆让林骄阳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叶莞尔这个名字总是在林骄阳快要忘记的所有事情的时候在他的脑子里嗡嗡作响。
窗外寒风冷冽,透着一股刚下完雨的潮湿气息。
叶莞尔,你还真是讨厌啊。
林骄阳轻笑道。
小说作文900字 篇二
几天前在书店买了几本书,回到家来翻翻看看,到今天也就全都细致的浏览过几遍了。那么,写写感受吧。
发觉最近无论是杂志还是单行本中都不乏小说的存在,甚至它已经成为了销量排行榜前列的领军人物,这个“甚至”用了不是很好,应该说它老早就在人们心中奠定了没法儿迁移的位置。
当然,和多数人一样,我并不排斥小说,甚至对它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许多作家说,小说是文体中最富有想象、最自由、能够逃脱羁绊的文体,因为它的框架虚构,人物自拟,情节跌宕起伏的程度也可根据笔者的心情而定,它看上去像是海边小朋友无意中搭建起的沙土城堡,不坚实,却能给人美感,却能给孩童心中添一份快乐。
看过的小说也不少,不过是站在它的对立面来反观这家伙的存在。
顾名思义了,作家是要动用各类的工具书和古老的传言来完成一部科幻巨制,这是小说的别类;简单一点儿的,要发掘身边有趣的人物和故事,将他们的点点滴滴拼凑在一起,再加之夸大或是缩小成分,这是小说的基本元素;中等级别的,大概也就是现在人们追捧的拜金主义文字,字里行间充斥着大量的奢侈品名,顶级珠宝名、工匠制新衣等等诸如此类的,都是人们所谓逛书店“逛”回的——梦想和现实脱离轨道的篇篇章章。
很多时候笔者也被冤枉。我不说这本书的名字,只说社会给它的定位是拜金主义小说。那么我们看看它的消费群和广大的读者粉丝年龄段,通常都是在初中高中阶段的孩子们。小学生,读不懂它所谓的精致生活;大学生,会对它的泛滥想象嗤之以鼻。于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和褒贬不一的评论,作家回应的大概意思是:这部小说本就是围绕时尚和在大城市工作的富家人展开的,你不能要求一个医生一生不拿手术刀,同样不能要求一个身在时尚圈子的人不知晓一些高档品牌。
但同样无可争议的,一个优秀的作家,有能力向读者引导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读他们的文字,无论是悲剧也好,奋斗也罢,都能如同铅字电影一般的深入人们脑海,能给人或多或少的启迪和心灵上的洗濯,他们会在一方面告诉你社会存在的道理,也会时不时让你感受到黑色中跳跃着的七彩精灵。
读小说,像品人生。
毕竟人生的路需自己走,而不同人行走的方式不同,于是生命的终点站也等候在不同的路口。正确选择书籍,是阅读的第一步;能将书中的内容分门别类,去其糟粕,再倾囊汲取,是悦读的全过程。
人生,活的踏实些好,梦想再高,也需一步一个脚印走的坚实;
小说,质朴些的好,浮夸人生,也并非是所有人都能企及的高度。
小说作文1000字 篇三
他,只有25岁,在国家的一所警局工作,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得到上级的肯定,没几年就由副科长升为科长。
科长这个位置是许多老同志奋斗多年却没有达成的,现在却被一个上班没几年的年轻人坐上了,他们都很不服气,但就是敢怒不敢言,因为他已经成为这帮老同志的上司了。
年轻人为自己的升职感到高兴,想到自己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不会让亲人、让上级失望的。于是他决定一定要尽自己的职责,做出点成绩给上级看。但没想到事与愿违。
他来到办公室,只见座位上放着一篮子水果和一封信,信封里面装了1000元钱,但是信上没有写地址和姓名。正当他纳闷时,他接到一个电话,是他哥哥打来的,原来他哥哥的一个朋友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和别人打了一架,造成别人重伤,希望他能帮一下忙。他一听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个忙我不能帮,他做错了事情应该自己承担责任。”后来他哥哥又说了许多好话,可他就是没有答应。他叫他哥哥把钱和水果都退回去,可他哥哥却说:“是他自己送来的,要退你自己去退。”
以后每天都会有一篮水果出现在他座位上,而且他哥哥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了,他开始左右为难。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想把那些水果和钱上交,但又怕会引起对自己不利的猜疑;如果真的帮了那个人的忙,怕万一传出去,自己也不好下台,恐怕科长位置也难保。可不帮忙,就会遭到哥哥冷漠的态度。
他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办。钱,他放在抽屉锁着,一动都不敢动;水果是不能保存太久的,但是他也没有自己吃,全给办公室的职员吃了,他的那些下属还以为他天天请客呢!
但是,他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
有一天,他下属告诉他有一个犯人认识他,并且想见他。他见到了犯人,犯人好生好气求他帮忙,可他就是不肯,犯人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说:“你既然收了我的钱和水果就应该帮忙,要不然我就告诉你的上级!”科长气愤的说:“告不告随你便。”
事情终于传开了,他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虽然他极力向上级解释,可是上级却一口咬定他受贿,并且告诉他科长这个位子有许多人都可以坐,让他来坐是对他的信任,没想到他竟然这样糊涂。
他一气之下也不想再作解释了,大声说:“谁稀罕呀,谁喜欢就让谁坐呀!”
第二天他就交了辞呈。
那些不服气的老同志知道他现在已不是科长了,于是说他的坏话也不用偷偷摸摸。有的竟说:“谁知他当初是不是找了关系才坐上科长这个位子呀!”
他想,这个位子不坐也罢,我一定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座位。
后来,经历许多磨难后,他终于找到自己喜欢的座位。但每当想起那事,他还是后悔不已,他到底错在哪儿呢?
小说作文700字 篇四
教堂的钟声,密室的符文,荒诞的戏剧,围绕着吉普赛女人的裙摆一一展开。在这里,没有绝对的善恶,每个人都上演着属于自己的喜剧悲剧,终于在结尾重归寂静。——世界还是世界,像是绕了一个圆,重新回到起点。
在书的书封上,对书进行了一个简要概括:“通过一个纯洁无辜的波西米亚女郎惨遭迫害的故事,揭露了教士的阴险卑鄙。.。.。.作品鲜明的体现了反封建,反教会的意识以及对人民群众的赞颂。”但这不对,简直是与作者的文字反其道而行之。书的开始就注定它要以悲剧结尾,而每个人也各有各的悲哀,但又能说谁罪不可恕,谁纯洁无暇呢?爱斯梅拉达活泼美丽,同时洁身自好,守身如玉,但她也同时说出“不,弗比斯,不,我愿意当你的情妇,你的一件东西,供你找乐子”。弗比斯衣着华贵,风流倜傥,英勇救出爱斯梅拉达,但也风流成性,谎言连篇,对宗教和爱情毫不在意。弗罗洛阴毒扭曲,对于爱斯梅拉达见死不救,但对爱情执拗到卑微,他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是“一个打入地狱的人的爱”,是看到便无法走开,是“用头去撞知识的大门,声音如此空洞”。卡西莫多面容可怕,身体残疾,却固守着心中的正义,背地保护爱斯梅拉达,最后去墓地在她身边安息。
这很残酷,爱与恨,善与恶贯穿全文。卡奇莫多被主教收养,主教也从未嫌弃卡奇莫多残缺的肢体和丑陋的面容,卡奇莫多也对主教十分感激。而最后确是卡奇莫多将主教推向死亡的深渊。主教对爱斯梅拉达爱之深切,却亲手将她送上了绞刑架。隐修女对埃及女人十分痛恨,自己的女儿却被埃及女人一手带大,爱斯梅拉达不惜为军官奉献自己,军官却把她弃之草芥。在故事的结局,爱斯梅拉达在绞刑架上香消玉殒,卡奇莫多在她之后自杀身亡,主教被他的养儿推下高楼,军官仍旧浑浑噩噩,悲剧诗人结婚成家,牢笼修女得而复失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小说作文1000字 篇五
我是一名初中生的时候,由于人际关系比较好,所以有很多朋友,其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脸上常常挂着微笑的男孩。每每想起他的时候,一些旧事便不由自主的浮现在心里……
风刮的越来越厉害了,离秋季结束也不远了。男孩每晚晚自习都经常抽空在一本本子写一会儿字,我曾问过他:“你每晚在本子上写些什么啊?”他只是微笑的回答:“是小说”,我好奇的说:“那给我看看吧”,他只是摇摇头说:“不行”,我没有继续向他要,不过心里还是很好奇。
后来我们在上一堂语文课,内容是同学互批作文,我正好批了男孩的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里面讲述了他如何如何想当一名网络写手,我当时在心里暗笑:想不到他每天在本子上写小说是为了将来好就业啊!
有一天晚自习的时候,男孩又在本子上写了十几分钟小说后便把本子递到了我的面前,我惊讶的问他:“是给我看吗?”他微笑的点点头。我见他点了头后立即打开本子看了起来,看了几分钟,心里传出一阵惊叹:天哪!他也太牛了吧,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简直和我经常看的那些小说没多大区别吗,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形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他真的会成为一名网络写手的。正当我为他感到开心时,一个宽大的手掌从我手把小说夺了过去,我愤怒的转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们的班主任。
只见他拿着本子左右翻了翻,便把男孩叫去了办公室,我的心里忐忑不安,生怕男孩遭到老师的严厉批评,那时正好下课,我连忙跑到办公室的窗边偷听,只听见老师在说:“你的成绩已经不好了,你还每天写些这种东西,是不是要弄到高中都要买你才甘心啊”男孩抽泣着说:“老师,这是我的理想”,老师生气的说:“这些垃圾就是你的理想吗?以后不准你在写了,否则我见一本撕一本,这一本我就没收了”,我没有再听下去了,缓缓回到了教室等男孩。他回来后脸上常有的微笑消失了,换来的是一张冷淡的有点吓人的脸。
第二天,天上下起了大雪,弄得我似乎喘不过气来,不过我知道其实男孩比我更加喘不过气来。之后的每一节晚自习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写过小说了……
后来我在街上买东西遇见了他,他脸上早已没了微笑,反而多了几条不符年龄的皱纹,我问他:“你有没有当上小说家?”他摇摇头说:“那只是小时的玩闹,怎么能当真呢?”我又问:“那你现在的生活过得怎么样?”他低下头缓缓说:“我现在只是一个工人,每月的工资差不多能糊口。”之后便和他闲聊了几句便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我便再也没见过他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孩的微笑一点点在脑中消失了……
小说作文1000字 篇六
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是因为那只是一个梦,当梦想实现了,就可称之为现实。
儿时有很多梦想,也大多只是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在不停的替换着,没有付出过努力,也多渐渐淡忘了。
写一部小说,一部可以感动很多人的。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突发奇想,困扰了我很多年。不出意外,后来也淡忘了。
一日,和多年没见的竹马相遇,得体的西装,鼻梁上架着黑色镜框,走路一扭三晃,用夸张的语调说要请我吃饭。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和某某歌坛天后打羽毛球,和某某知名大律师是某俱乐部的好友,云里雾里的让我很是羡慕。
临别之际,给了一个地址,让我给他新书签售会捧场。
突然想起儿时的梦想,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人提起的梦想。
我觉得该付出些努力,静下心写点东西了。
写作初起,自然要赋予这本书点教育意义或者为某一观点润色什么的,就这样写了大概七万多字吧,突然感觉卡文了,大脑一片空白,果断没再写了。
几年过去了,总考虑着,当初为什么开始又放弃,终是没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日,一姐们在自己空间写出一段话:如果我一直写下去,我可能也是这个高度了。突然,感觉理由好像找到了。
后来一个哥们又在空间更新:我新书在某某网站首发。看了几章没了兴趣,总觉得少了点灵气,哪怕我也写不出带灵气的文章,但就是不想看这样的。就像儿时刚接触李白的诗,虽然写不出来,但觉得那就是好的,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自觉很喜欢小说,最早接触小说是上初中时,有一位同学喜欢把小说带到学校,上课的时候看,那时总是为能看到蹭书而沾沾自喜,每每看到高潮处都手心冒汗,为了不把书弄脏,总是把手心里的汗擦在裤子两侧,时间久了,裤子两侧颜色总要淡一些。
看的多了就想学着写上那么一段,我和那位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编造故事,画着简单的小人,把整个故事演绎完整。不知道为什么终归是没有留下文字性的东西,也只是一堆画满涂鸦之作的废纸。
后来就不怎么看小说了,偶尔会有朋友想跟我侃侃面包树的问题,我回应没看过,他当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得,包含着诧异与不屑,整个人挺了挺,下巴微微抬起,我也只是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厌恶。至今我也没看过面包树,每当去图书馆想借阅一下,总是想起那微抬高的下巴,捏了捏拳头,总想着一记上勾拳,会不会让他的下巴永远低不下来。
年龄大了,感觉对什么东西都不那么专注了,像一本厚的小说,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那种笔者赋予的教育意义,根本提不起阅读的兴趣,也就只能看看搞笑的小段子了。
有人就会说道,你应该看看白鹿原,看看活着。看看文学小说,不要总是看家长里短嬉笑怒骂的这些。可我只是图个高兴,看那个能高兴起来吗?
小说作文600字 篇七
他从别人口中得来了这一种常识,便决心走这一着算盘。他不知从什么地方讨来了一篮的河豚子,悄悄地拿向家中走来。
一连三年的灾荒,所得的谷只够作租;凭他独手支撑的一家五口,从去冬支撑到今岁二三月,已算是困难极了。现在也只好挨饥了!
但是——怎样挨得下去呢?
这好似天使送礼物一般的喜悦,当一家人见到他拿来了一篮东西的时候。孩子们都手舞足蹈地向前进去。
“爸爸,爸爸!什么东西呵!让我们吃哟!”
这么样的情景,真使他心伤泪落的了!
“吃!”他低低地答一声后,无限的恐怖!为孩子生命的恐怖,一齐怒潮般压上心头,喘不过气来。
他嘱咐妻子把河豚子煮熟来吃,自己托故外去一趟。他并不是自己不愿死,不吃河豚子,不过他不忍见到一家人临死的惨状,所以暂时且为避开。
已过了午了,还不见他回来。孩子却早已绕着母亲要吃了。这同甘共苦的妻子,对于丈夫是非常敬爱,任何东西断不肯先给孩子尝吃的。
日车已驾到斜西,河豚子还依然煮着。他归来了。他的足如踏在云上一般。他想象中一家尸体枕藉的惨状,真使他归来的力也衰了。
然而预备好的刀下舍生的决心,鼓起了他的勇气。早已见到孩子们炯炯的眼光在门外闪发着,过后,一阵欢迎归来的声音也听到了。
“怎么还没有死呢?”他想。
“爸爸!我们是等你来一同吃呀!”
“哦!”他知道了。
一桌上争争抢抢的吃着。久不得到鱼味的他的一家人,自然分外感到鲜甜。
吃好后,他到床上安安稳稳的睡着,静待这黑衣死神之降临。
但毕竟因煮烧多时,把河豚子的毒性消失了,一家人还是要安安稳稳地挨饿。
他一觉醒来,叹道:“真是求死也不得吗?”泪绽出在他的眼上了。
掩卷沉思:本文在构思上用了社么方法?
小说作文1000字 篇八
班里突如其来的来了一场“小说热”,班里的人都争先恐后的写小说。互相传阅,相互借鉴。大家不约而同地组成了一个个组合,当然,每个组合里的人一定都是死党。
就这样,我和我的好姐妹:小尤、小凉、小裳,共四人组成了一个“疯丫头”组合。我们的关系由着小说热潮,也越来越铁。
大约成立组合1个星期后,因为要加一个文笔比较好的人,而去掉了小尤。我当时很伤心,心里不断的抽痛。
不过,可能是上天保佑我们吧,我们的友谊并没有因为这件不愉快的事情而中断。我感到很欣慰,慢慢也就接受了这个现实。可我没想到,令我气愤的事还在后面。
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了2天,大家都没有说什么。直到这天下午,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刚到班,小凉就走到我的座位说,她还要再加两个人,我愤慨的质问:小凉,够了没?你到底要怎样?你非要把我们这些好姐妹都去掉才甘心吗?
她不语。我快气到不理智了,赌气道:好,你们几个去成立组合吧!我和小尤、小裳成立组合!
令我不可思议的是,小凉面无表情地说:你们走了正好,我还不想加你们了。
听了她的话,我愣住了。抬起头,只望到了小凉绝情的背影。
下节体育课,我跟小裳说了这件事,她却毫不在意!难道她视友谊为玩物么?我怔怔地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体育解散后,我坐在石凳上,呆呆地从泪眼朦胧中依稀看到了小凉的身影,她笑的那么开心,可那笑容却深深的刺痛了我的眼睛!
到了班,我给小凉传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我恨小说!恨所有后来加入的人!她给我回了:反正我们也不可能再组组合了。
是啊,我们的友谊已经有了深深的裂痕,又怎么可能弥补过来呢?
昏昏沉沉中,我听到班主任让我们出去练体操。
我不知道我做的规范不规范,只知道我一直在哭,一直在流泪。
就这样,我度日如年地熬过过了这一个下午。放学时,小凉有史以来第一次没有等我一起回家,但,这已是我的预料之中了。
我和小裳、小尤默默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大家都很沉默。我们每人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仿佛心中已经产生了隔阂。
在写这篇文的时候我一直在流泪,为友谊的脆弱悲哀,为小凉的做法心痛。
夜里,我的嘴里一直嗫嚅着一句话,仔细一听就会知道。这是一句带着哭腔的话:小凉说我们走了正好,正好,正好,她们还不想加我们了,不想,不想。.。.。.
曾经一段深刻的友谊,被装入了垃圾袋里,彻底粉碎!
从此,我变得默默寡言,从外向变为了内向。
希望大家交友时一定要看看对方的心地是否善良?性格是不是相符?忠言逆耳,可我希望大家可以记住交友要慎之,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了。.。.。.
小说作文1000字 篇九
他和她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破烂的房子里。房子在下雨时就会漏水,所以漏洞下常年放着一个烂了边的塑料盆。
可他不争气,天天泡网吧。一次,她亲眼看到他走进了网吧,带着一个女孩儿。他很晚很晚才回到家,看到了一脸疲惫,却依然等他的她。她的脸上带着还未干枯的泪痕。他从她身边走过,她猛地起身“啪!”的给了他一巴掌,他转身一脸诧异的看着她,她却决绝的转身,拿起外衣将门重重的摔上。
第二天早上,他出门看到了坐在门外纸箱上睡着的她,旁边的大纸箱里装满了用过的面巾纸。她的头发上有着昨夜被雨水浇淋的痕迹,那齐齐的刘海,因为被雨水的冲刷,弄的一缕一缕的。他抬手,帮她擦干了脸,扶进了屋子。他发觉她的头特别的烫,是的,她一夜雨淋,发烧了。他把药给她服下,再去摸头的时候,被她一巴掌打下:“滚回学校!”他看着她:“哦。”听到了他的回答,她转过身去,不再看他。
他去了学校,面对着老师和同学们惊奇地目光,坐了下来。可是,他并没有听课,而是在课上睡了一天,老师没对他抱多大的希望,准确的说,他来学校就是个惊奇的事情了。同学们都不去叫他,他不经常来学校,同学们并不认识他。
他放学回家,发现餐桌上摆了很多好菜,还有一些肉。虽然不多,可是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好了。可他后来又在想,为什么呢?她走了过来:“今天不错,以后要加油!”吃饭的过程中她一直笑眯眯把肉夹到他的碗里。
他,愣住了。从那刻起,他发誓不能辜负了她。
慢慢的,他开始为了她在老师和同学惊奇中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中拼命学习。但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落下那么多的课程,补上去怎会那么容易?别的同学会请家教来补,可是他的家庭环境是不准许的啊!同学们和他也都很疏远,老师有时也只是对他笑笑而已。所以他累了,不想拼了。可当他回到家看到她为他笑眯眯夹菜的神情时,他便动摇了。接下来,他一直这样念完了一学期。
开学后,他发现老师对他好了,每天放学后,都会给他补课。他不知道为什么,从老师的嘴里,他知道了,原来是她和老师说了他的情况。
后来的后来,他成为了一位成功人士。当他在每一次聚会时,在每一次别人询问他的成功方法时。他总会笑笑,摸一摸他旁边那个她的花白头发:“因为有了她,所以我才会成功。”而旁边的女人也只是傻傻的笑着,用抖得厉害的手给他递上一杯水。
没错,她是他的母亲,他是她的儿子。他永远和她有着不同凡响的关系,永远也甩不开的关系。就是因为她是他的母亲,他是她的儿子,所以在她年事已高得了老年痴呆的时候,也依然不忘给他属于自己的——母爱。
他和她,他是儿子,她是母亲。
小说作文600字 篇十
喜欢小说里面作者精心塑造的人物,仿佛有血有肉一般,栩栩如生。
然而,在沉迷的时候,无法自拔的时候,就会想象到那些人物好像皮影戏里面的那些小人们,如果操控他们的人一不小心失了手,便没有那么精美的戏了。
像郭敬明所说,他一直在编造别人的命运,编着他们的故事,留着自己的眼泪,那些鲜活的人,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们看着他微笑,忧伤,最后他举手把他们杀死。
郭敬明总是喜欢把小说里面的人物写死。然而人们不知道,他笔下的文字忧伤而脆弱,本人却坚强而不折。我佩服他的精神,毅力,与天赋。
他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联想到某个可怜的孩子,那样的忧伤。听着时光断裂的声音,把所有单纯忧伤的。岁月留在十八岁里。那些繁忙充实的日子,痛苦也好,幸福也罢,都是短暂的,好像就那么一瞬就过去了,过去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下雪般的惆怅,也不再那样简简单单浅浅淡淡。脱离了学校,操场,面对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开始走不同于以往的路。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挺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后来在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中也看到了这句话,虽然不太一样,但这句才是原话,总之意思大差不多,满含哲理的。
很多时候很多细节很多话语都会感动到我。例如那次天尚说的,她属于诗,属于画,属于精致唯美的爱情故事,属于瑰丽的城堡,但不属于我的生活。她像一幅赏心悦目但价值连城的画,我只会欣赏,却不能心动。
我震撼了好久。后来被我用来作为随身携带的小语,时刻想着告诉自己这一番话,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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