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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作文 篇一
我,一个爱看书的我。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看书,无论是什么书,我都爱看,我喜欢看的书有:《贾梅女生全传》、《从天而降的幸运》、《赢不是一切》……看书,是我一种娱乐的方式,我只要一看起书来就没完没了……
有一次,我做完作业了,就马上跑到书房看书,一页一页地翻,连时间都消失在了我的'回忆里……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一个小时多了,直到妈妈过来叫我:“欣珂,吃饭啦!”我这才醒悟过来,原来已经五点半了!吃完饭,我又翻开了《贾梅女生全传》,认真仔细地看了起来。一点都不知道周边发生了什么事,一抬头,发现居然已经八点半了!
看书使我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我的作文400字 篇二
姥姥是一个勤快而又有爱心的人。她每天早晨很早起来给家人烹调饭菜,每次做的都是香喷喷的,等大家吃得饱饱的,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的时候,她的任务就又来了。先是擦洗碗筷,一直擦得干干净净以后,再出去买蔬菜,准备中午和晚上的饭菜,准备妥当以后,又开始洗衣服。姥姥洗衣服从来不用洗衣机,全是用手洗。据姥姥说:“手洗衣服,洗得干净,还节省洗衣粉和电,是一个一举双得的好事”。一天中有许许多多的事需要都她干,姥姥真辛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姥姥家住,那天正好是周末,本想睡一个甜甜的、香香的懒觉,但姥姥五点五十分就把我给“轰”了起来,说要出去散步,为了身体更健康。我死活就是不去,但最终还是去了,来到大街上,姥姥看见公交车上有位老奶奶慢吞吞地下了车,手上还搬着看似非常沉重的东西,她连忙跑过去,帮助老奶奶搬东西。在路上,姥姥边搬东西边和老奶奶说话,看似她们都很兴奋。到了目的地,老奶奶非常感谢姥姥,姥姥只说了一句话:“没关系,这点儿小事不算什么”。
这就是我的姥姥,一个勤劳、善良,退而不休的老忙人。
我的作文400字 篇三
我叫彭程,今年十岁了,虽然我不胖,可我骨头眼里可全胖胖的——因为我成天精神抖擞。
我的脸是皮球脸,这个“皮球”上面有两个乌黑发亮的洞眼——眼睛,这两个“洞眼”可厉害了,它什么都看过,每年它都要“考试”——考眼力,它还挺争气,每次都考100分——视力1.5。这双“洞眼”下方有一架滑梯,从它的两个“无能洞”里可以放出废气,吸进氧气。 “滑梯”的下面有个“王宫”,王宫的大门是红的,里面全是白皮肤的整齐排列的“卫兵”,有的“卫兵”下岗,接班的因贪睡还没到,所以留了个空位子。
我的爱好很广泛,有打电脑、看电视、写作文……但我更喜欢看书,我吃饭时想看,睡觉时想看,更别提自习课了。别人打成一团,就算打伤了,我也不知道。
记得小时候,我一天到晚就想在外面玩,可妈妈有时有事,不让我一个人出去,于是门外一有响声,我就像脱缰的马一样跑到门前等有人开门,好向外冲,可有时只是有人走过,并不开门,可我不知道,就在那等……
这就是我,你想和我交朋友吗?
我的作文500字 篇四
瞧!你知道画中的帅小伙子是谁吗?告诉你,他就是我。
我五官匀称,理着短短的刺猬头;平滑的小脸蛋,白白净净的;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像两颗闪闪发亮的黑宝石,可有神了;高高的鼻梁,就像个有趣的滑梯;大大的嘴巴里面有两颗大门牙,我笑起来时就数它哥俩最抢镜;我还有一双很大的耳朵,我觉得不好看,但妈妈说耳大有福气;最让我自豪的是我的身高,现在已经有147厘米了,就因为我的身高而被选入了校国旗班和校羽毛球队,还得到了个绰号,叫“长腿叔叔”。
我爷爷是个老烟枪,已经抽烟几十年了。吸烟有害健康,我们都劝他别抽了,可他老戒不了。有一天,我突然灵机一动,决定在烟灰缸里注水,让他在弹烟灰的时候把烟灭掉,让他想抽都抽不成。哈哈,我这个计划真是天衣无缝啊!说干就干!到了中午,爷爷、奶奶、妈妈都睡午觉了,我趁机偷偷到阳台拿了个空瓶子向卫生间走去,我轻轻地打开水龙头,生怕弄出一点声音,装了半瓶水。关掉水龙头,我拿起瓶子,悄悄来到阳台,捧起烟灰缸,打开盖子,向里面倒了一些水,盖上盖子,把烟灰缸放回原处。爷爷起床后走到阳台,习惯地点燃了一支烟,非常享受地吸了几口,然后把烟伸进烟灰缸里弹了两下烟灰。只见他再一吸,怎么灭了?看着爷爷一脸纳闷的样子,在客厅里密切观察爷爷的我,再也忍不住大笑起来。爷爷一听我的笑声,就知道是我干的好事,只好无奈地说:“你这个小调皮!”
这就是我,活泼可爱,又调皮的程炜林!
以我为话题的作文 篇五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其实我就是我,最美的就是我。
——题记
经一事,长一智。上初中这几个月来,告别了以前天真烂漫我,以外的发现自己成熟了。
在学校里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披肩的长发因入学时坚持不剪,所以现在还留着。她很温柔,说话的声音像微风敲打风铃一样动听。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围着她转。
于是,我想改变自己。我要变成温柔的女生,要变成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下课后,教室里的同学听不到我吱喳雀的声音。的确,课室里静了很多,但没有了昨日的热闹。放学后,不再穿着拖鞋到处逛,而是修心养性般地去学画画,但失去了昔日的自由。晚修过后,回到宿舍,与我同住一宿舍的三名成员又开始她们的搞笑事件,我再没有放声哈哈大笑,只是强忍着笑声,一副苦笑的嘴脸。
同学问起我:你没事吧?顿时,我哑然失声,不知该说些什么。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看着镜里的自己。镜中的我虽然看不见了乱蓬蓬的短发,但一副悲伤的嘴脸始终伴随着我。我,变美了吗?不,现在的我一点也不美。
我要找回我自己!
下课后,我继续我的课室论坛;放学后,在足球场上乱走,任由踢足球的同学埋怨;穿着拖鞋到处串门;一遇到好笑的事情,首先来个惊天动地的笑。
其实,这样的我才是最美的。
关于我的作文 篇六
我的名字叫李唯金,喜欢学习语文、数学、体育。我还有一个外号叫小李子。我现在13岁,是一个可爱又活泼的小男孩,每个同学都喜欢我。我以前非常爱讲话,老是被老师打。我非常爱管事,如果有同学被别人打,我就会去打那个人。所以,我们都会互相帮助别人。我非常大方,一有好吃的,一定会叫同学一起来吃。我是一个性格古怪的人,一不高兴就打人,还把同学按在地上当马骑。后来才改掉这种脾气。
我想友谊是美好的东西,也是一件神物,如果没有友谊也是没有快乐的。它是非常快乐的东西。如果你想和我交朋友,那你就来吧!
我的作文400字 篇七
我叫俞致远,今年11岁了,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我的眉毛颜色很深,有一对漂亮的双眼皮,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我十分喜欢体育,我参加过田径队、足球队和现在的摔跤队。田径队我待了一个学期,但是因为没有跑上优秀线,所以加入了足球队。我在足球队的时间不长,但这段时间我体力大增,因为每天都有高强度的训练,所以我身强体壮。也因此,到了后来,我又加入了摔跤队。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成为了摔跤队的副队长。我们队的大队长因为要去体校,所以下一学期我就能成为摔跤队的大队长了。每每想到这里,我就十分高兴。
我是一个乐于分享的人,每天下课我就会和同学分享我的新鲜事,常常把他们逗得哈哈大笑,同学们都能围过来听我讲笑话。
除了分享新鲜事,我还喜欢和同学分享好吃的。记得有一次,妈妈在家里油炸了四块大鸡排,我将它们剪成了许多块,带到学校分享给了我们每个小队的同学。吃完鸡排的同学们,都对妈妈的手艺赞不绝口呢!
总而言之,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爱好体育又乐于分享的人,你们想和我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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