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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梗概 篇一
作者:王清嘉
《红楼梦》中的“红楼”象征着富贵的贾府,里面有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整部书是以四大家族及贾府从极兴盛到渐渐衰落腐败的过程为主题,其中以荣国府中的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故事为线索,构成了整部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的开端从一块石头开始。传说在青埂峰下又快女娲补天后剩下的玉石。这块玉石带着灵气,变成了十来岁的公子哥儿——神瑛侍者。他在灵河岸以甘露滋润岸旁的绛珠仙草,绛珠仙草也化作女孩儿的模样,随着神瑛侍者下凡投胎,以一生的眼泪报答他的浇灌恩情。
神瑛侍者投胎到大富大贵的贾家,也就是贾宝玉;而绛珠仙草投胎到盐官林如海家,是宝玉的表妹林黛玉。黛玉母亲在扬州城去世,父亲工作太繁忙,只好寄居在贾府的外祖母家。
黛玉和宝玉一见钟情,刚见面好像就互相认识似的,两人青梅竹马,以“木石前盟”相爱,而薛家的薛宝钗却以“金玉良缘”获得长辈的认可。
刘姥姥三进大观园,看到的情况是,贾府一次比一次衰败。到了后来,金陵十二钗的姑娘们一个一个从大观园中走出:元春暴病死去;迎春嫁了孙家,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探春远嫁;惜春出家,削发为尼;熙凤死去……
最终,宝玉在长辈们的哄骗下,错娶了宝钗,黛玉焚稿断痴情,含恨而死。宝玉清醒后出家断尘缘酬知己,宝钗怀孕守空房而结束。
《追梦少年》梗概 篇二
《追梦少年》是美国著名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经典作品。本书描写细致、内容生动,使人一旦看进去就无法自拔。这是我5年级时看的一本书,直到今天我还对这本书的内容回味无穷。
中断学业十四个月后,少年西奥多(他的绰号是胳肢窝)努力想让自己的生活走向正轨,他一边打工,一边参加暑期学校补习功课,慢慢地向着自己给自己定的5个目标迈出小小的步伐。
不料朋友X光的出现,让他的生活大变样。在X光的鼓动下,他们商量着要倒卖当红少女歌星凯拉·德莱昂的演唱会门票。胳肢窝一再的想拒绝,不过最后终于被X光说服了。他动心了,于是他们联合买了12张票来卖钱。
不过,当X光擅自把这12张票都卖完时,胳肢窝却要向X光索要2张票,这是为了跟他的邻居金妮一起去看一场晚会。可是X光把票卖完了,他没办法,只能制造了2张假票,这时胳肢窝并不知道他手里的票是假的。
到了演出会场,他因为持假票的罪名被逮捕了。幸好当时市长在场,为胳肢窝解了围。他们也阴错阳差地认识了凯拉·德莱昂,并和她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后来,胳肢窝突然发觉自己有点爱上她了,而凯拉也同样有着这样的想法。
不久,凯拉就去美国旧金山演出了,离开了胳肢窝所居的得克萨斯州。胳肢窝很想念她,金妮也同样。有一天,凯拉突然给胳肢窝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她想和他一起过这段旧金山之旅。胳肢窝欣然答应,暗自欣喜。
在旧金山,胳肢窝亲吻了凯拉,并和她一起去逛了唐人街。不过,就在这时,凯拉和胳肢窝发生了争执,凯拉弃他而去。胳肢窝很伤心,只得回酒店。
胳肢窝乘坐者飞机飞回了得克萨斯州。他明白,他的生活不能老是围着凯拉·德莱昂转。他又开始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勇拼搏了。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梗概 篇三
作者:石骥弘
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巫师。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上学。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十四岁的他与众不同。在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一位名叫伏地魔的巫师闯进了哈利家,杀死了他的父母,但当伏地魔举起魔杖想要杀死哈利时,咒语反弹了,击中了伏地魔,从来没有人能够逃脱伏地魔的魔抓,除了哈利。
那一年,哈利和他的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去看魁地奇(一种骑在飞天扫帚上的球类运动)世界杯赛。比赛结束后,一直平静的场地上空突然出现了十三年都未出现的“黑魔标记”,那是伏地魔团伙的标志。这似乎预示着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
学校决定恢复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一种举行在三大魔法学校之间的比赛。另外两所学校要把他们认为最适合参加争霸赛的人选带到霍格沃茨,等着参加选举。所有想要参加的同学需要把他们的名字投到“火焰杯”中去,再由火焰杯选出参加的人选。
选举那一天,火焰杯喷出了四个名字——以往它只会喷出三个名字。最后一个是年龄不够的哈利,只有十七岁的同学才能参加。和哈利一起入选的还有赫奇帕奇学院的塞德里克。哈利自己一头雾水,他并没有把名字投进火焰杯,而火焰杯不会喷出它没有收到的名字。但因为被选出的勇士必须要参加的规定,哈利还是要参加比赛。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他自然是不可能想出连七年级学生都想不出的办法。但在每个项目之前,总会有人帮助他。在最后一关时,还有人帮他扫清了障碍。这实际上是一个阴谋,幕后主使“穆迪教授(是一个伏地魔的仆人喝了药水假冒的)”总是怂恿他人告诉哈利该怎么做,好让哈利赢的比赛,拿到奖杯(奖杯被换成了“门钥匙”,一碰到它就会被传送到另一个地方)。最终,他和塞德里克同时拿到了奖杯。
伏地魔的仆人残忍地杀死了塞德里克,又取了哈利的血,复活了伏地魔。哈利要与伏地魔进行一场决斗,他知道他是不可能赢的,但他选择了宁可站着倒下,也不要躺在地上死去。他将魔杖指向了伏地魔。
哈利成功了,而能够使他死里逃生的,只有两个字——勇气!
《鲁滨逊漂流记》梗概 篇四
作者:李墨涵
鲁滨逊原来是位商人,但是,他从小就有一颗航海心,在一次去非洲的途中,不幸遇到风浪,全船都不幸遇难,只有鲁滨逊顽强活了下来,漂到小岛上,并且在岛上生存了长达28年之久。
荒岛上的鲁滨逊并没有对生活失去希望,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不畏艰苦,一次又一次地把沉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搬到小岛上。他在小岛一处有淡水的地方,搭了一个简易帐篷,他利用双手和智慧,猎到一些山羊,并把它们圈起来。这样,每天就有羊奶喝,有时还能吃到羊肉。他把船上那袋被老鼠咬过的麦粒随意撒到地上,没过几个月,居然长出麦穗!过个几年,鲁滨逊吃到了自己亲手做的面包,并且,还晾晒了葡萄干。虽说这日子一天一天地繁荣起来,但是又一件事却让鲁滨逊被迫搬家。
一天,鲁滨逊在小岛上勘察时,发现距自家不远处,发现了人的脚印。这时他意识到了危险,便到小岛另一头找了个山洞,把生活用品及工具都搬过去。还把山羊分开养。在搬家后的这些日子里,鲁滨逊每天晚上惶恐不安,每到半夜都很警觉。终于,在一次勘察时,鲁滨逊发现有两个野人绑着一个人,鲁滨逊开了两枪,救下野人,并却名为“星期五”。
在随后的日子里,鲁滨逊不再感到孤单,他每天都教星期五英语,并教他如何使用枪支及其他工具。渐渐地,小岛渐渐繁荣,但是鲁滨逊还是对回国充满希望。
在漂到小岛后28年的一天早上,鲁滨逊被星期五叫醒,他们跑出山洞外,发现一条船。船上水手们造反了,并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喝星期五救了船长,平定叛乱。他们把怎样漂到岛上告诉船长,船长答应把他们带回英国。
回到英国后,他们成了富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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