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
───────────
实用新型│
⑴
⑶│名称│──┬─────────────────────┤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
设│或名称│计├─────────────────────┤
⑵
人│地址│──┼─────────────────────┴
───────────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
───────────
│邮 政
申│地 址□□□□□
□
请│编 码
人├──────────────────────
───────────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
│代表姓名
──┼──────────────────────
───────────
⑹ │名 称地址
专├──────────────────────
───────────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代│□□□□□□
□□□□□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机├──────────────────────
───────────
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
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
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
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
声明 □
4.说明书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
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
│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
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
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
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
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
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
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
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
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
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
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
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
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
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
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
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
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
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
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第二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⑴
⑶│
名称│
──┬─────────────────────┤(实用新型)⑷ │姓 名├───────────设│或名称│
计├─────────────────────┤⑵
人│地址│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邮 政
申│地 址□□□□□□
请│编 码
人├─────────────────────────────────│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代表姓名
──┼─────────────────────────────────⑹ │名 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签章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第三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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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⑴
⑶│
名称│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设│或名称│
计├─────────────────────┤⑵
人│地址│
──┼─────────────────────┴───────────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
│邮 政
申│地 址□□□□□□
请│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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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签章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8)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在第⑽、⑾栏中,本表⑿栏应由第⑸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字或盖
章。
(9)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10)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1)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续栏编号。
(12)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
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第四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格式
说明书
说明书应该对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就能够实现该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其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
说明书应当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该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还应当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等五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说明书中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应当描述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对照背景技术写明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并且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 说明书中记载的实用新型内容应当与权力要求所限定的相应技术方案的表述相一致。
说明书中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附图不止一幅的,应当对所以附图作出图面说明。
说明书中具体实施方式部分至少应给出一个实现该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并且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
说明书应当永磁规范、语句倾城。用技术术语准确地表达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及贬低他人或者他人产品的词句。
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包括流程图、方框图、曲线图、相图登,它们只可以作为说明书的附图。
说明书文字部分写有附图说明但说明书缺少相应附图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取消说明书文字部分的附图说明,或者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相应附图。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专利局提交或者邮寄补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审查员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申请人取消相应附图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说明书应该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说明书附图
附图不得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附图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着色和涂改;附图的周伟不得有与图无关的框线。
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用图1、图2等表示,并应当标注在相应附图的正下方。
附图应当尽量竖向绘制在图纸上,彼此明显分开。当练剑横向尺寸明显大于竖向尺寸必须水平布置时,应当将附图的顶部置于图纸的左边。一页图纸上有两幅以上的附图,且有一幅已经水平布置时,该页上其它附图也应当水平布置。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洗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已能够满足复印、扫描的要求为准。
一件专利申请有多幅附图时,在用于表示同一实施方式的各附图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用同一技术特征或者同一对象)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说明书中与附图中使用的相同的附图标记应当表示同一组成部分。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附图中未出现的附图标记也不得在说明书文字部分中提及。
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的注释;词语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可以在其后的括号里注明原文。
结构框图、逻辑框图、工艺流程图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符号。
同一幅附图中应当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清楚显示其中某一组成部分时可增加一幅局部放大图。
说明书附图中应当有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附图,不得仅有表示现有技术的附图,也不得仅有表示产品效果、性能的附图,例如温度变化曲线图等。
说明书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除必须用其它方式表达的以外,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应写明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其撰写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与独立权利要求一致的主题名称,限定部分写明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一项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应写在同一项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在权利要求中作出记载但未记载在说明书中的内容应当补入说明书中。
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不产生技术效果的特征。
权利要求中一般不得含有用图形表达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特征部分不得单纯描述实用新型功能,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奠定不如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在说明书中有充分说明时,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才可能是允许的。
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技术概念模糊或含义不明确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与技术方案的内容无关的词句,例如“请求保护该专利的生产、销售权”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及贬低他人或者他人产品的词句。
此外,权利要求书还应当符合下列形式要求:
每一项权利要求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结尾处使用句号;一项权利要求可以用一个自然
段表述,也可以在一个自然段中分行或者分小段表述,分行和分小段处只可用分号或逗号,必要时可在分行或小段前给出其排序的序号。
权利要求书不得加标题。
权利要求书中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通常也不得有表格。除绝对必要外,不得实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以帮助理解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但是,这些标记应当用括号括起来,并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面,权利要求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应当与说明书附图标记一致。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被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的基础,即在后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引用在前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说明书摘要
摘要应当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尤其应当写明反映该实用新型相对于背景技术在形状和结构上作出改进的技术特征,不得写出广告语或者单纯功能性的产品介绍。
摘要不得用实用新型名称作为标题。
摘要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
摘(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说明书摘要应当有摘要附图,申请人应当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能够反映技术方案的附图作为摘要附图。
第五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1.格式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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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⑴
⑶│
名称
│
──┬─────────────────────┤(实用新型)
⑷ │姓 名├───────────
设│或名称│
计├─────────────────────┤⑵
人│地址│
──┼─────────────────────┴───────────
⑸ │姓名或名称电 话
├─────────────────────────────────
│邮 政
申│地 址□□□□□□
请│编 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⑹ │名 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 政 编 码
机├─────────────────────────────────
构│代理人姓名登 记 号
──┴─────────────────────────────────
⑺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请求费用减缓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
⑻申请文件清单│⑼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 每份 页│ □代理人委托书□不丧失新颖
2.权利要求书 份 每份 页 项│性的证明文件
3.说明书份 每份 页│ □要求优先权声明 □
4.说明书附图 份 每份 页 幅│
5.说明书摘要 份 每份 页│ □优先权证明材料 □
6.摘要附图份 每份 页 幅│
────────────┬─────┴───────┬─────────
⑽上述以外的设计人│⑾上述以外的申请人│⑿申请人或代理机构
││ 签章
││
││年 月 日
────────────┴─────────────┴─────────
2.说明
(1)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
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明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本表第⑶栏“实用新型名称”应简短明确,体现该实用新型的类别。各
文件中的实用新型名称应一致。
(7)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位共
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
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