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高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必要保证。根据我校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每半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对照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二、对积极分子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培养。联系人每月至少和积极分子进行1次谈心,每季度将联系情况填写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内。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表、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荐表)。
四、支部对积极分子必须进行一年以上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的考察,政治觉悟和政治品质的考察,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考察。
五、党支部要经常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
六、积极分子在被列入发展对象前必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参加结业考试。
七、学院分党校每半年对全院的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作一次分析,向学院党支部作汇报。
第二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员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入手。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党同志。
第三条非党同志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委同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经历、家庭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可以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条党支部应该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由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考察教育计划。
第五条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接收新党员支
部大会、上党课、参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宣誓仪式等党内有关活动,分配给其一定的社会工作,以此锻炼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定期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汇报思想状况,每年两次向党支部书面作出思想汇报,包括对党的认识、个人学习收获和今后的打算。
第七条党支部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给予其帮助和指导,鼓励先进,改进不足。考察的具体方面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考察意见应分别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党支部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第八条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建立并规范管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内因工作调动或参军、上学、婚娶等问题需要离开本地的,党支部应当将其档案材料清点整理后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第十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应该从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他们为积极分子之日起连续计算。经过一年以上的培
养、教育和考察,对于符合发展党员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当开会讨论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一、党支部每上、下半年讨论本支部发展计划,报卫生局党委通过,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
二、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对每一名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系统有针对性的帮助、考核。
三、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如实填写好培养考核表。
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向所在支部或培养人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要积极参加院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党课、党的基本知识学习。
第四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员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入手。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非党同志。
第三条非党同志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支委同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经历、家庭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可以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条党支部应该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由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并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考察教育计划。
第五条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接收新党员支
部大会、上党课、参加党日活动、入党宣誓仪式等党内有关活动,并分配给其一定的工作任务,(本文来源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以此锻炼培养他们的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定期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汇报思想状况,每季度一次向党支部书面做出思想汇报,包括对党的认识、个人学习收获和今后的打算。
第七条党支部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给予其帮助和指导,鼓励先进,改进不足。
考察的具体方面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考察意见应分别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党支部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第八条党支部应指定专人建立并规范管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考察材料,本人向党组织交代、说明问题的材料等。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内因工作调动需要离开本单位的,党支部应当将其档案材料清点整理后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
第十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应该从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他们为积极分子之日起连续计算。经过一年以上的培
养、教育和考察,对于符合发展党员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当开会讨论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龙丰实业公司修理分公司
二零一零年六月
第五篇:高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新模式
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新模式
周卫星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410131
摘 要:近年来,随着高校大学生党员比例的逐步提高,大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确保高校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环节。该文在总结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建立完整、全面的制度体系是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基本保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体系是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关键环节,创建具有时代性的、/红0与/专0相结合的实践创新体系是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从而确立了对高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多角度管理、全方位培养的新模式。
关键词: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