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0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序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99件35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6件2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件48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81件 457人,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嫌疑人109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嫌疑人77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生产销售假药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0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73件91人,不起诉17件18人,做到当宽则宽。设立青少年维权岗,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健全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咨询、犯罪记录封存等办案机制,依法对3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积极开展下访巡防、联合接访。加强综合受理接待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候谈室、接待室、视频接访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分区,公示业务流程、健全查询系统,进一步优化信访接待环境和条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6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1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3件。充分利用“化解社会矛盾华丽工作组”这个平台,依法对5件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和6件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诉前和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切实履行综治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深入乡镇、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分析社会治安状况,排查矛盾纠纷苗头,协助做好联防联治工作,促进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遵循检察规律,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方法,加强对情报信息收集、归纳、梳理等基础性工作,实践并完善“前紧后松”办案模式,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重点查处涉及教育、畜牧兽医、林业、惠农专项补贴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件28人,同比上升17%,其中贪污案件8件8人,贿赂案件20件20人,大案16件16人,副科级干部4人,现已全部作有罪判决。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2件,立案6 件 6人,案件均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现已判决2件2人。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检察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3次,开展预防咨询活动15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26次,提出检察建议26份,进行案例分析2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673次。今年9月,我院与市纪委、市司法局联合举办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四大家”领导、乡镇和单位负责人共4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加强刑事立案的监督。积极贯彻落实省院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建立对各基层派出所的定期清查机制,建立各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犯罪案件联动机制。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撤案16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罪案件15件15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逮捕18人,追诉漏犯30人,追诉漏罪43件;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案件9次,针对侦查机关侦查违法行为,启动法律监督调查31次,通过调查澄清群众反映不实7件,依法纠正24件。
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坚持把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和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5件。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381件,提起公诉案件量刑建议覆盖率达100%,法院采纳意见率为98.7%。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20件。完善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督促监管场所催办案件89人次。配合监管场所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察57次,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35次,发出检察建议7件。积极开展新增监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次,向办案单位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和建议8件次,均得到采纳,有效的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活动,纠正脱管漏管37人,督促管教部门对两名长期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向法院发出收监建议。
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督促行政作为及督促提起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等工作。全年,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8件,其中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0件,采取其他监督措施2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6件。办理支持起诉1件。切实加大民行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开展 “举报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
二、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切实加强执法管理。建立健全“全面管理、分工负(推荐访问范文网WWw.HaoWorD.Com)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每月召开院务会,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讲评;院党组集中研判案件线索、靠前指导案件办理、严格审查办案程序、专题听取执法情况通报、统筹处理争议事项;发挥控申检察部门“归口”作用,对受理的40件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做好建卡登记、线索分流、适时跟踪、及时回复、案后回访等工作;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作用,对进入检察环节的901件案件统一进行登记,对案件流转的程序适时进行监控,对各类法律文书严格进行审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重大疑难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召开检委会8次,讨论案件18件,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侦、捕、诉在执法办案中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监所部门在看守所提审还押活动中的监督责任,倒逼规范执法。深化检务督察,建立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对干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和分类考评,对违反规范执法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年终评先和提拔任用资格。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引导和说服申诉人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努力用群众语言明辨法理,化解纠纷。运用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形式,在执法办案中减少、消除群众对立情绪,帮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争先创优、积极进取,涌现出了以一等功臣、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省劳动模范华丽,全省优秀检察官白小兵为代表的优秀青年干警。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干警报名参加修改后刑诉法专题培训、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素能培训、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培训等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实现青年干警“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干、交案能办”的人才培养目标。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党组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大力开展检务督察,对干警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提高效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我院干警获得个人表彰25人次,其中省级以上表彰6人次;获得集体表彰24次,其中省级以上表彰4次,我院连续七届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积极向市委和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及时向市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配合人大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二是认真执行市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按照人大常委会要求,对2014年办结的所有自侦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诉案件进行了清理,并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评查。三是走访人大代表150余人,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提出的询问和意见,保障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去年,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代表80人参加了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参观、介绍情况、互动交流,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距离。今后,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当前,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的干警群众观念仍然比较淡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尽完善,检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还有待进一步探索。这些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推动天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进一步抓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严厉打击、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亲和力。
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紧紧抓住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促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提升平安天门建设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转变侦查模式,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加强法律监督的要求,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关于强化诉讼监督的规定,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推动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增强发展意识,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工作,以打造“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为目标,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建设,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深入发展、全面协调发展、合理规范发展。
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深化全员教育培训等途径,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谋划强基固本之策,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科技强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坚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天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度)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度)
检察长 高振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争创先进检察院的目标,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打击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首要任务,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积极应对刑事案件高发、群众诉求增多、办案难度加大等检察工作新挑战,着力做好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民生、侵犯民权、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生活安宁、改革开放有序进行。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1件17人,大要案比例为72%,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万余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95件53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366件494人,不捕24件3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23件7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42件624人,不起诉9件9人。对重特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确保稳准狠打击犯罪。
深刻认识和准确区分不同矛盾的性质,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探索刑事和解办理机制,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法学专家共同研究相关问题,对13起发生在邻里、亲朋、同学、同事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稳妥促成当事人和解。对其中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已切实履行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按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顺应当前对未成年犯罪人减少羁押监禁等理念变化,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加侧重教育、感化、挽救、帮扶。
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化解社会矛盾自觉贯彻于执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在办案中宣传法律,在办案中化解矛盾,在办案中协调利益关系。一是建立起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对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敏感案件和作不捕、不诉、不立案、不赔偿、不抗诉以及撤案决定的案件,针对可能引发的问题,科学制定处置预案,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矛盾。二是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持抗诉、息诉并重原则,探索检调对接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和
心理疏导,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三是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信访工作首位,努力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减少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针对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逐案明确工作责任,逐案研究化解措施,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止访。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01件,接待群众咨询172件,检察长接待44次,涉检信访和越级上访明显减少,全年未发生涉检非正常进京访。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强化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一是把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走访天津燃气集团、市政二公司等10余家单位进行司法调研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在水上公园街、华苑街等8个街道建立社区检察工作站,宣传普及法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受理举报和申诉,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调处纠纷,为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创造条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44份,敦促相关单位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财务监管、堵塞制度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人员准入,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建议予以表彰,得到各单位积极回应。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设置咨询点、印发宣传材料、检察长发表电视讲话等方式广泛宣传,扩大检务公开内容,鼓励群众举报。在“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区属中小学举办预防犯罪和安全保护教育讲座,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警示教育月”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法律屏障。深入海鸥手表集团、南开医院扩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综合运用预防调查、宣传、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方式,深化预防建议、警示教育、犯罪分析、对策研究等预防手段,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三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努力预防、减少和控制特殊人群重新犯罪。配合监管场所组织诗歌朗诵会、亲情聚餐、参观滨海新区建设成就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支持监管场所依法改造的同时,更加重视人文感化效果,坚定服刑人员洗心革面的决心。四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批捕一起在校大学生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案件和一起投注额高达7000余万元的网上开设赌场案件。加强网络阵地和网评队伍建设,制定网评工作实施办法,成立网评工作小组,及时掌握舆论信息,做好监测、研判、应对、引导工作,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
三、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化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促进各个诉讼环节的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22件29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1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8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建议公安机关和侦查部门撤案8件8人,追捕12人,追诉5件8人。二是加强审判监督。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量刑建议工作,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7%,依法提出抗诉2件4人;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立案13件,经审查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9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2件。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采取羁押期限告知提示、跟踪监督等制度,确保全年无超期羁押;依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13份。四是通过沟通促进监督。在个案监督基础上,与公安
机关、人民法院、监管场所召开加强侦查监督、疑难案件定性、安全监管等工作的联席会议,强化监督效果。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自身监督,促进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依法接受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制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中的监督作用,使外部监督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参加市检察院在人民网开辟的“基层检察长话争创”访谈节目,宣传检察职能,介绍工作进展;利用“检察开放日”让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认真倾听来自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高检院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按照《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严格要求,适应民主法制建设新需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社会教育,增强检察官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案和执法业绩档案工作,对执法办案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廉政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落实情况;抓好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对检察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坚持把执法能力的培养作为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一线干警的专项业务培训和专门岗位技能训练,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学练赛”活动,促使练兵与业务工作良性互动。在检察系统业务竞赛和评比中,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均取得良好成绩,有5人分别获得天津市“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市级优秀反贪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和优秀公诉论辩奖,区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回顾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围绕争创先进检察院的目标要求,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明显进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创新工作的深度还不到位,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有些做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二是检察业务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之间的关系还未能协调好解决好。三是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思想教育、制度执行、考评激励、监督奖惩间还未形成科学合理、简便有效的运行体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十一五”期间,区人民检察院在执法能力、检察改革、队伍素质、检务保障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起步年,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抱有新期待,我们与先进检察院相比还有差距,业务能力和队伍素质的提升存在新空间。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能力为主线,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作用,为南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力度,提升检察业务工作水平。
以检察业务考评考核为动力,对比先进,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寻求突破。一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增强深挖线索和扩大战果的意识,提高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和政策的技能,依法查办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努力提高大要案比例和有罪判决。二要严格证据标准,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质量。三要强化诉讼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把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作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要努力提高抗诉案件改变率。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超期羁押等问题,完善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工作机制,坚决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行为。
二、统筹推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走执法力度大、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的科学发展路子,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和谐,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努力做到认识上更加深化、行动上更加自觉、落实上更加到位。结合检察职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始终,使办案的过程成为疏导心结、定分止争、调处矛盾、增进和谐的过程,促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更加注重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整合机制、创新手段,加强与其他机关以及社会力量的有效衔接联动,在修复社会关系、协调利益诉求、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多做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为重点,促使司法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法律职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强化措施,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检察人员的思想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增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党的建设促进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先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加强专业化建设,突出教育培训重点,增强岗位练兵针对性,提高依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网上监督,规范流程;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完善保证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措施;积极探索将执法业绩档案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工作相结合,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和评价干部,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展示平台,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工作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以务实的作风、进取的姿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下功夫,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下工夫,在“争创”活动上下工夫,在深化改革上下工夫,在队伍建设上下工夫,努力开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南开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 注:
①本报告所涉及数字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1月25日间本院业务工作统计数字。年度结案统计日应为12月25日。
②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2014年7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对区人民检察院业务和队伍情况进行了客观分析和认真研究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了以争夺单项工作先进为起点,用2至3年的时间使更多的单项工作进入先进行列,用4至5年时间提升综合实力,实现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长期发展规划。争创先进检察院是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始终坚持的工作目标。
③刑事和解办理机制是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化解冲突、消除矛盾、维护稳定的一项工作探索。检察人员通过协调、劝说等工作,促使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得到补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刑事和解有利于化解当事人矛盾,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减少上访申诉,也有利于减少因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和判处短期自由刑所引起的交叉感染等问题。
④未成年人犯罪捕、诉、防一体化区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年初选调综合素质高、年富力强的干警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实行捕、诉、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即由一个部门完成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预防工作,既缩短了办案期限,简化了审理程序,也使教育挽救帮扶更加贴近青少年特点。
⑤“三类案件”、 “五种情形”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实施监督的“三类案件”为: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五种情形”指: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工作部署,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由试点变为全面推行,并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都进行了重大调整。
第三篇: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检会[2014] 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对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预防和惩治建设领域行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完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建设部、国家药监局、中国银监委等“五部一局三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14)5号]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建设厅、省药监局等“五厅四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闽检会(201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1
一、充分运用查询系统功能,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我市范围内凡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占控投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工作完成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规定的查询步骤和方法进行查询并及时提供查询结果。查询单位要履行相应的申请查询手续,市检察机关做好查询结果的登记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完成后招标人方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办理中标备案时,将查询结果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我市范围内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占控投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单位的,项目业主必须在项目直接发包前向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认真做好查询结果处置工作
对经查询确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要依照建设部有关规章、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厦门市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我市检察机关。
三、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不断提高防控贿赂犯罪工作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检察机关通报工程建设招投标以及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要从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出发,为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快捷的查询服务。对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或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市检察机关和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搞好调研分析,提出解决的意见并加以落实。
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相关单位是:
1、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联系电话:0592-5307197,传真:0592-5307041,电子信箱:yufang002@163.com;
2、各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申 请 书
:
因项目将进行发包,现要求对下列投标人(承包人),向贵单位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需查询的投标人(承包人)如下:
1、
2、
3、
??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四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县xx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件之十八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x年x月x日在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x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县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xxxx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xx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二十字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为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始终把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作为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要政治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全国性的集中行动、地区性的专项斗争和经常性的“严打”三种形式,积极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211件39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79件3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68%。受理公安机关及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268件43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2件333人,使一批罪行较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得到了及时惩处,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重点,从重从严。始终坚持把“严打”的锋芒对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的杀人、抢劫、重伤、xx等重大刑事暴力犯罪和带有~性质的团伙犯罪,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狠狠打击,绝不手软。五年来,共批捕上述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223人,其中杀人8人,抢劫29人,重伤害28人,xx18人,放火、投毒、重大盗窃等140人,提起公诉223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是适时介入,提高效率。坚持重特大案件介入侦查制度,深入到刑警队、派出所等部门,及早了解掌握案情,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以抓证据为核心,将证据的难点、疑点尽量解决在侦查阶段,为受案做好准备。案件上手后,很快进入实质性审查,快速作出决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去年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办案力量,批捕起诉部门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做到一般案件在3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5日内作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在10日内、疑难案件在15日内起诉法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五年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于办案,着眼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严打,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针对发案单位治安防范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五年来,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26次。切实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既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机会,充分揭露犯罪,配合法庭查清案情,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注意通过发表公诉词,进行法庭辩论,向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据统计,五年来出庭公诉220多案,发表公诉词200余篇。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召开公捕公判大会9次,开展集中整治5次。通过办案、法律咨询、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人民群众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开展
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斗争的决策和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为重点,以取得立案数和侦结率有新的进展,实现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和查办大要案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工作目标。推行“五个坚持”,即:坚持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查办大要案;坚持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一干警思想,保持旺盛斗志;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举报犯罪,惩治犯罪;坚持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查办大要案工作健康发展;坚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推动反~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73件,初查不予立案59件,决定立案14件,其中贪污案8件8人,挪用公款案6件6人。通过对原顺化乡副乡长张xx贪污、破坏选举案、原县粮油加工厂副厂长xxx贪污案、原六坝林场会计xx贪污案以及原六坝卫生院院长xxx贪污案、原城建局会计xxx、滨河集团驻青海格尔木市销售部经理张x贪污案等一批案件的查处,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斗争的深入开展。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整章建制,从制度上预防犯罪。xxxx年,抽调干警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市场,开展了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和销售人员挪用滞留货款回收专项治理活动。在滨河集团市场销售点给80多名营销、财务人员上专题法制课,提出检察建议10多条,为滨河集团追回“体外循环”货款20余万元,为国企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把预防职务犯罪贯穿到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全过程,采取同步预防、个案预防、教育预防、行业预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查办一起案件,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协助制定一套整改措施,进行一次回访考察”的“四个一”活动。送法到企业,进课堂,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200x年以来,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业、税务等8个重点行业及13个乡镇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5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28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联席会17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xx年9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的“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以办案为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严格审查,重点加强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及重大刑事案件立案等情况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8次,提出书面建议7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64名犯罪嫌疑人和9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7名,追加起诉被告人8名。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件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和审查法院判决裁定,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及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提请抗诉4件5人。同时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超期羁押、保外就医等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2次;共纠正处理超期羁押4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审查和提请抗诉工作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件,立案审查24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检察意见7件,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件,撤销原判、改判10件,采纳检察意见3件。并组织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接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检务公开。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控申举报对内监督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及时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其中来信253件,来访62件(次),均得到了准确及时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立案复查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件。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以“xxxx”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把“xxxx”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组织全体干警全面系统地学习,深刻领会“xxxx”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用“xxxx”重要思想指导、检验和衡量各项检察工作,深化改革、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深化教育整顿,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勤政廉政建设。自xxxx年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抓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自身反~工作。每年利用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进行“统一执法思想、征求意见、开门整风、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执法执纪作风检查”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法执纪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教训,制定措施,实打实地抓教育整改,用检察人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武装思想、规范行为、勤政为民。进行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对科室局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竞争聘任制,一般干警“双向”选择聘用制和落聘人员待岗制,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不护短、不迁就。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干警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始终把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干警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扶持干警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在岗学习途径,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等方式,掀起抓全员自学、强基本素质的学习热潮。止目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全院干警的78%。现有14名干警参加党校、电大、北大远程法律本科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5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累计60多人(次)参加了盛地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续职教育培训。
四是重点突破,争创五好,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创五好”的思路,对照“五好”标准,寻找不足,制定争创方案,签订争创责任状,强化达标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增强凝聚力。在全院推行量化考核,实绩公开,动态管理的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改革,实行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改善薄弱环节,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争创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赢得人民满意。在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查办案件情况以及其他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经常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上报办理进度及处理结果。虚心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查办督办。自觉接受政协、新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四心”和“四个一”文明接待活动,推行首办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把便民、为民、利民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检察干警的努力奋斗,我县检察事业稳步向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矗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深深感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反~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客观上举报线索少,成案率低,主观上我们的侦查手段落后,侦查技能低,在经济领域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下,一些干警相关知识和执法水平还不适应工作要求,致使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没有新的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二是对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工作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办案装备、技术设施落后,经费紧缺,已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xxxx”重要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改革,狠抓检察队伍作风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发展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性质组织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xx等暴力犯罪和盗窃、伤害、寻衅滋事等影响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xx组织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走私和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贯彻“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扫黑除恶”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深挖严惩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杀,不断把“严打”整治斗争推向深入,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标本兼治,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集中力量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中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加强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遏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三大战略服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努力探索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刑罚执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督实效,维~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增强公正执法和保障~意识,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保障司法公正,坚决排
除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认真监督纠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及时提出抗诉;依法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建立和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成上下一体、反应灵敏的侦查指挥和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改善物质技术装备。加强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实践“xxxx”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抓好教育培训,提~警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适应入世后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职业纪律,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抓紧组织对现任检察官的教育培训,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以规范管理和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本素质,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保障,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六、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和查办的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紧紧依靠县委做好各项工作。增强接受监督和制约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人大监督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检察工作。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好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在办案力度、案件质量、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以优良工作业绩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抢抓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苦干实干,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第五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14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14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
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2014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14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2014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14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14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14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
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年度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flg"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