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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四五”普法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4年是“四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一年,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航第一集团公司“四五”普法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省、市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制定的普法规划,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多形式广泛组织员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员工的法律素质。
2014年,公司普法办公室通过培训和发放学习材料等形式广泛组织员工学习了《公司法》、新《婚姻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其间,我们组织普法骨干集中学习了《合同法》的知识,通过他们以点带面,使员工们对《合同法》有了更深的认识;邀请资深律师给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wto方面知识的培训,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销售、技术、进出口等部门领导认识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外贸领域内依法经营、依照国际规则经营在当前形势下的重要性;制作了新《婚姻法》学习材料并在公司女工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女工们的维权意识。这些有效的普法形式,积极有效地推进了“四五”普法工作在公司中的顺利进行,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
二、坚持办好每期《金城报》上的“律师说法”栏目。
自2014年开办以来,已推出了20期。该栏目结合当前热点问题,通过法规解释及案例分析,使广大职工对与自己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使他们在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得到了教育,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学法的热情。此外,在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前夕,公司普法办公室面对全部员工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该竞赛得到了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共有36个普法小组组织了近千名职工参加了竞赛。
三、坚持狠抓廉政建设,实行厂务公开。
制定和完善工作考核、业务招待标准、收受礼品登记上缴、差旅费报销、电话费限额、厂长接待日等廉政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2014年,公司结合内部出现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围绕“三个代表”进行党风党性教育,加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和处理热点问题。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每月填写《干部考核本》,自我评价主要工作,自评得分和上级领导评分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2014年坚持每月15日的厂长接待日,通过职工与企业上层领导的直接对话,使职工愿意也敢于反映问题,同时也使上层领导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领导和职工代表共商企业发展大计,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企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查讨论,并将结果及时通过内部报刊予以公布。
四、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加强营销、业务等合同的管理。
2014年,继续坚持规范的法人授权文书,明确主管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加强签订合同法律审查制度,严格对合同的审核、把关,禁止签定不符合法律程序、违反法律政策的合同,借助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规范管理,使合同条款更加完备、真实、有效,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提高责任心,减少合同失职情况的发生。
2014年,公司虽然在中航第一集团公司以及省、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做好了一系列的普法实施工作,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这些成绩相对于企业在目前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是微不足道的。2014年,我们将总结经验,摈弃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将“四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更加富有实效。
第二篇:“四五”普法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4年是“四五”普法实施阶段的第一年,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航第一集团公司“四五”普法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盛市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制定的普法规划,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多形式广泛组织员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员工的法律素质,“四五”普法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4年,公司普法办公室通过培训和发放学习材料等形式广泛组织员工学习了《公司法》、新《婚姻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其间,我们组织普法骨干集中学习了《合同法》的知识,通过他们以点带面,使员工们对《合同法》有了更深的认识;邀请资深律师给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wto方面知识的培训,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销售、技术、进出口等部门领导认识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特别是在外贸领域内依法经营、依照国际规则经营在当前形势下的重要性;制作了新《婚姻法》学习材料并在公司女工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女工们的维权意识。这些有效的普法形式,积极有效地推进了“四五”普法工作在公司中的顺利进行,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员工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
二、坚持办好每期《金城报》上的“律师说法”栏目。
自2014年开办以来,已推出了20期。该栏目结合当前热点问题,通过法规解释及案例分析,使广大职工对与自己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使他们在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得到了教育,同时也增强了他们学法的热情。此外,在201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前夕,公司普法办公室面对全部员工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该竞赛得到了广大员工的积极响应,共有36个普法小组组织了近千名职工参加了竞赛。
三、坚持狠抓廉政建设,实行厂务公开。
制定和完善工作考核、业务招待标准、收受礼品登记上缴、差旅费报销、电话费限额、厂长接待日等廉政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工作总结《“四五”普法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4年,公司结合内部出现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围绕“三个代表”进行党风党性教育,加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和处理热点问题。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每月填写《干部考核本》,自我评价主要工作,自评得分和上级领导评分相结合,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2014年坚持每月15日的厂长接待日,通过职工与企业上层领导的直接对话,使职工愿意也敢于反映问题,同时也使上层领导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企业领导和职工代表共商企业发展大计,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企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职代会审查讨论,并将结果及时通过内部报刊予以公布。
四、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加强营销、业务等合同的管理。
2014年,继续坚持规范的法人授权文书,明确主管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加强签订合同法律审查制度,严格对合同的审核、把关,禁止签定不符合法律程序、违反法律政策的合同,借助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规范管理,使合同条款更加完备、真实、有效,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提高责任心,减少合同失职情况的发生。
2014年,公司虽然在中航第一集团公司以及盛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并做好了一系列的普法实施工作,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这些成绩相对于企业在目前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是微不足道的。2014年,我们将总结经验,摈弃不足,发扬成绩,争取将“四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更加富有实效。
第三篇:民族宗教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2014年是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局按照省民委的具体要求和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结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四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区的民族“四五”普法工作的进程,使我区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四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了民族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执行
1、建立法制机构,明确职责。2014年,为做好民族“四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民族依法行政工作、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民族科为我局民族行政执法的内部法制结构,具体负责民族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评,并按时向省民委、地委、行署报送《依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2、深入调研,制定民族优惠政策。2014-2014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黑发[2014]11号文件)精神,我局协调统战、财政、文体、卫生、农业等多家有关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等县区进行民族工作调研,结合我区民族工作的实际,针对我区少数民族的产业结构调整、教育、文体、医疗卫生、就业等诸多方面形成了17条实施意见,报地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大发[2014]12号文件下发全区。此文件已经成为指导我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之一。
3、重视民族法规宣传,扩大影响范围。2014年,为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政策的影响范围,使民族意识深入人心,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
①8月,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周年为契机,我局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2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②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将这一活动作为在“四五”普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实施阶段的重点。我局采取在广场和人民政府门前悬挂宣传标语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还请来了老年秧歌对协助宣传。在宣传过程中,由身穿各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共计印发宣传单5000余份。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多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宣传期间我们对各县区的民族政策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在我区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12月,利用“党员义务宣传日”广场活动,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并发放了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百余份
。③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2个先进集体,1
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事迹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
④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表彰多年来为民族工作做出贡献的各条战线的同志,12月6日,我局以地委、行署的名义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240人参加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共表彰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67名。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3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更多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⑤2014年6月,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号召全区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学习会议精神,并将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政中心组学习内容。
4、严格执法,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①2014年,根据加格达奇区少数民族群众放映,个别中小学校对符合免交学杂费的少数民族学生没有给予优惠待遇,我局及时同有关部门协调,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2014年,将深入各县区(局)对《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大发[2014]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民族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②五年来,我局根据《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共计为1055名少数民族大中专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审核手续,使一大批少数民族考生获得了考取大学的机会。依据《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和大发[2014]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到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减免学杂费证明500余份。③按照国家、省、地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五年来,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47人。④2014--2014年,为贯彻《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全区50家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摊床和店铺进行了年检,并为其中26家店铺发放了牌匾。2014年12月,我区的塔河县民族宗教局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举报,依据《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
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取缔了一个非法从事的“清真轩鲜牛肉店”业户,很好的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重视各级民族工作干部的法制学习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1、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学习《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大发[2014]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①经常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②每年召开全区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认真学习民族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使广大民族工作干部熟悉和掌握了必备的业务知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民族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③2014-2014年,分别组织全区民族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民族行政执法培训班和地区法制办组织的民族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并参加了考试,共有17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书。
2、根据中央、省、地下发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意见》、《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大发[2014]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①2014年,推荐3名鄂伦春族干部到广西柳州市学习。2014年,鄂伦春族副县长关金红到北京丰台区挂职锻炼。②2014年、2014年、2014年,我局协调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民族干部学院学习、举办“女、少、非”干部培训班或在两个民族乡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共计参加学习的民族干部228人次。同时,我局还派专人为各类干部培训班、领导干部培训班讲授民族政策课。③积极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截止到2014年5月,我区现有在职处级干部955名,其中,少数民族处级干部48名。副处级后备干部338名,其中,少数民族副处级后备干部17名。
(三)在“四五”民族普法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我局“四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民族政策、法规执行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力度不强。一些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对“有法必依”重视不够,对“执法必严”的意识还不够高。民族执法工作与有关的执法部门配合不紧密,对出现的违反民族政策、法规的现象仅进行批评教育,没有落到行政处罚上。我们建议,加强执法联系,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出现的民族政策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2、民族普法工作还有盲点和不足。部分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对民族政策、法规的了解还不够,理解还不够深刻,一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对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够重视。我们建议,采取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促使他们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五五”民族普法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查找“四五”普法盲点,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二)继续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民族政策进行宣传,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对民族政策加强了解,运用群众易学、易懂、易记的方式,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区民族工作顺利进行。
(四)开展好民族工作的调研,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特点,提出新观念,为我区今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保障。
大兴安岭行署民族宗教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关于“四五”普法及依法治乡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四五”普法及依法治乡工作总结报告
县司法局:
交里乡依法治乡工作队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全乡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为目标,在全
乡上下,大力推进依法治乡和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实践,全面加强了建章立制,普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使执法监督和法制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极大提高,依法治乡,综合治理进程不断推进,效果显著,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建立和完善了适应我乡改革和发展稳定需要的规章制度
每年初,乡党委、乡政府将依法乡,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和本乡实际状况,首先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完善农村治保、民主调处,“四五”普法,土地管理,乡村规划,民主管理监督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并将综合治理工作层层夯实责任,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创建安全小城镇目标责任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四五普法目标责任书》并与村、单位领导签定目标责任书,具体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实施“四五”普法培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乡、村共举办法制学习培训121次,职工普法参学率达到95%以上,村民普法参学率达到85%,考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采取了组织普法小组下乡巡回培训的办法对全乡14个村委会进行了划片分组培训,辅导的办法使普法参学率得到了极大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加强。
学习培训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加强了对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实质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中,我们反复组织基层干部和村民认真学习了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议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加强心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宪法学讲座上讲话精神,学习了“四五”普法所规定的法律文件,宪法知识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成效明显。
二是以加强整顿规范经济秩序法律为重点,结合乡村实际,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局部大开发,市场经济建设等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提高公民的道德观念,促进诚信制度建设,在中小学校中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举办了与不文明行为告别签名活动,建立了法制教师讲法律制度,由乡司法员兼任法制校长,每学期讲一节法制课程,从而教育和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了少年儿章身心健康。
三是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我们采用一年的三月份综治宣传月,四月份的法制宣传和12·4普法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乡司法所组织业务人员在街道和重点位置摆摊设点,挂图宣传,采用广播及播放录相光盘,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崇尚文明,遵纪守法,反对基邪教、禁毒、禁赌和人口与计生法规等内容,全乡每年至少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4万份,挂图450副,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乡(村)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宣传,提高了公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了维权意识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能力,努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不断构建和谐新交里。
三、完善制度,依法治村,促进村民自治
依法治乡的重点在农村,建立和完善村组依法治理工作很有必要,为了更好地完成依法治理工作,我们首先在各村建立和完善治保、调解、护村、普法、安全生产、人口与计生等各项组织领导机制和规章制度并全部实行硬板上墙。其次是加强了村组党建和三大文明建设的推进工作,从廉政建设、村务公开、来信来访入手,加强村级稳定,化解予盾在基层,确保稳定,预防外出流串人口和青少年及两释一教人员的违法犯罪,防止不安定因素的集体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和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确保了一方平安。四是健全了管理机制,强化了执法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用法和法制培训考核制度,累计培训干部10次,考试5次,在乡上实行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律,带头搞培训制
度,累计全乡领导干部讲法律培训10次,参训人数45人,五是建立了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制度,在工作人员下乡包村工作和封山禁牧,纠正农用三轮违障载人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交里乡司法所具体落实了司法员执法责任,在调处予盾化解纠纷中坚持了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工作。
四、开展依法治理,强
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村民自治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实行了警务进村,安全防范,各村组都相继成立了十户联防中心户长负责制,落实了护村、护院护校队组织建设强化了职责任务,实施了村民自治工程,从而加强了辖区的监管维护工作,为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加强了信访及民事调处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五年来接待来信来访105起,处理100件,各村都成立了调解组织,调解成功 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了丰富健康的乡村文化生活,举办了六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宣传了普法知识,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
五、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依法治乡和“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每年的依法治乡工作都严格按照《五年规划》要求并逐年制定了实施细则,全年按三个阶段划分。1—4月份宣传教育及民事排查和纠纷调处工作。主要是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和4月份的法制宣传月工作,此宣传教育各主不断将予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5—8月份是工作专项整治,对制了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解决调解,力争乡村两级处理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重点难点问题,确因予盾复杂,及时上报到县上解决处理。
9—12月份总的工作以总结为主,重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对一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同时结合“双节”保稳、保安全工作加大督促力度,及时检查发现不安定因素,突出处理解决,不留后患。
总之,我乡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严格按照县上的《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和《交里乡依法治乡五年规划》及全年工作安排意见,在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的基础上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迈上一大步,使依法治乡和“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确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新交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关于“四五”普法及依法治乡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四五”普法及依法治乡工作总结报告
县司法局:
交里乡依法治乡工作队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全乡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为目标,在全乡上下,大力推进依法治乡和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实践,全面加强了建章立制,普法,司法和行政执法,使执法监督和法制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四五”普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极大提高,依法治乡,综合治理进程不断推进,效果显著,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建立和完善了适应我乡改革和发展稳定需要的规章制度
每年初,乡党委、乡政府将依法乡,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和本乡实际状况,首先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完善农村治保、民主调处,“四五”普法,土地管理,乡村规划,民主管理监督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并将综合治理工作层层夯实责任,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创建安全小城镇目标责任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四五普法目标责任书》并与村、单位领导签定目标责任书,具体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实施“四五”普法培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年来乡、村共举办法制学习培训121次,职工普法参学率达到95%以上,村民普法参学率达到85%,考试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采取了组织普法小组下乡巡回培训的办法对全乡14个村委会进行了划片分组培训,辅导的办法使普法参学率得到了极大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加强。
学习培训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加强了对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实质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中,我们反复组织基层干部和村民认真学习了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议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加强心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和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宪法学讲座上讲话精神,学习了“四五”普法所规定的法律文件,宪法知识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成效明显。
二是以加强整顿规范经济秩序法律为重点,结合乡村实际,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局部大开发,市场经济建设等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提高公民的道德观念,促进诚信制度建设,在中小学校中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举办了与不文明行为告别签名活动,建立了法制教师讲法律制度,由乡司法员兼任法制校长,每学期讲一节法制课程,从而教育和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了少年儿章身心健康。
三是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我们采用一年的三月份综治宣传月,四月份的法制宣传和12·4普法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乡司法所组织业务人员在街道和重点位置摆摊设点,挂图宣传,采用广播及播放录相光盘,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崇尚文明,遵纪守法,反对基邪教、禁毒、禁赌和人口与计生法规等内容,全乡每年至少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4万份,挂图450副,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乡(村)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宣传,提高了公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了维权意识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能力,努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不断构建和谐新交里。
三、完善制度,依法治村,促进村民自治
依法治乡的重点在农村,建立和完善村组依法治理工作很有必要,为了更好地完成依法治理工作,我们首先在各村建立和完善治保、调解、护村、普法、安全生产、人口与计生等各项组织领导机制和规章制度并全部实行硬板上墙。其次是加强了村组党建和三大文明建设的推进工作,从廉政建设、村务公开、来信来访入手,加强村级稳定,化解予盾在基层,确保稳定,预防外出流串人口和青少年及两释一教人员的违法犯罪,防止不安定因素的集体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和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切实解决了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确保了一方平安。四是健全了管理机制,强化了执法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干部(敬请期待好范文网推出更好文章:wWw.HaOwORd.cOm)学法用法和法制培训考核制度,累计培训干部10次,考试5次,在乡上实行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律,带头搞培训制度,累计全乡领导干部讲法律培训10次,
参训人数45人,五是建立了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制度,在工作人员下乡包村工作和封山禁牧,纠正农用三轮违障载人等方面严格依法行政。交里乡司法所具体落实了司法员执法责任,在调处予盾化解纠纷中坚持了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工作。
四、开展依法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村民自治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实行了警务进村,安全防范,各村组都相继成立了十户联防中心户长负责制,落实了护村、护院护校队组织建设强化了职责任务,实施了村民自治工程,从而加强了辖区的监管维护工作,为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加强了信访及民事调处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五年来接待来信来访105起,处理100件,各村都成立了调解组织,调解成功 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了丰富健康的乡村文化生活,举办了六场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宣传了普法知识,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
五、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依法治乡和“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每年的依法治乡工作都严格按照《五年规划》要求并逐年制定了实施细则,全年按三个阶段划分。1—4月份宣传教育及民事排查和纠纷调处工作。主要是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和4月份的法制宣传月工作,此宣传教育各主不断将予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5—8月份是工作专项整治,对制了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类解决调解,力争乡村两级处理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重点难点问题,确因予盾复杂,及时上报到县上解决处理。
9—12月份总的工作以总结为主,重点搞好查漏补缺工作对一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同时结合“双节”保稳、保安全工作加大督促力度,及时检查发现不安定因素,突出处理解决,不留后患。
总之,我乡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严格按照县上的《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和《交里乡依法治乡五年规划》及全年工作安排意见,在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的基础上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迈上一大步,使依法治乡和“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确保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新交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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